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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3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3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董事林国进已辞职),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黄益建、HUANG YANLING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明良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经投票表决:赞同8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提高决策效率,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经投票表决:赞同8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总裁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修订后的《总裁工作细则》全文及其修改对照表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制度公告文件,原细则同时废止。

  经投票表决:赞同8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制度公告文件。

  经投票表决:赞同8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制度公告文件。

  经投票表决:赞同8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蓝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简历详见同日披露的的相关公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8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审议决定聘任孙继林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执行总裁),聘任李俊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聘任刁海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前述聘任人员任期均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相关简历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8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经营和管理需要,公司拟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8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关于子公司承接项目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黄明良先生、欧阳萍女士、HUANG YANLING女士均已回避表决。

  经投票表决:赞同5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医美医院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黄明良先生、欧阳萍女士、HUANG YANLING女士、杨苹女士均已回避表决。

  经投票表决:赞同4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该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向关联方租赁经营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黄明良先生、欧阳萍女士、HUANG YANLING女士均已回避表决。

  经投票表决:赞同5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该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8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该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8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求,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附件:

  ■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医美医院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快推进医美大健康业务战略实施,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下属控股子公司,简称“公司”、“华神科技”)与四川成都中医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医大资管”)、成都美源创美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美源创美”)及成都新谷华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谷华创”)拟签署《投资协议》,共同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在成都市高新区设立成都中医大华神医美医院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简称“医美医院公司”),并以此为载体,开办医疗美容业务,并积极布局医美生态链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相关产业,构建集医美医院、医美学院、医美产品研究院“医、教、研三院一体”的业务发展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中医大资管、美源创美及新谷华创拟共同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在成都市高新区设立医美医院公司,开办医疗美容业务。医美医院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08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51%;中医大资管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0%;美源创美出资1,92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24%;新谷华创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5%。

  2、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投资方之一新谷华创为黄明良、欧阳萍夫妇投资设立的控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为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新谷华创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将按照关联交易要求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审批程序

  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医美医院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黄明良先生、欧阳萍女士、HUANG YANLING女士(系黄明良先生之女)及杨苹女士(新谷华创监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余4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新谷华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3B7C30D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镇瓦窑村四组锦绣城1幢1层

  法定代表人:欧阳萍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8日

  营业期限:2018年7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群企业住所托管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组织、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构成:四川星慧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新股华创实际控制人为黄明良、欧阳萍夫妇。

  3、主要财务数据

  新谷华创目前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4、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介绍

  新谷华创为黄明良、欧阳萍夫妇投资设立的控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为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新谷华创为本公司关联方。

  5、新谷华创及其法定代表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非关联交易方一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成都中医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78387632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十二桥路三十七号校区办公楼2楼

  法定代表人:权可富

  注册资本:(人民币)355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7月25日

  营业期限:2008年7月25日至2028年7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构成:成都中医药大学持股100%

  3、业务定位:公司系成都中医药大学专门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资产管理和投资的平台公司。

  (三)非关联交易方二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美源创美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5MAACFMPA9T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成都市温江区金府路东段589号10楼15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成都本草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宁)

  成立日期:2021年2月7日

  合伙期限:2021年2月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院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实际控制人:刘宁

  3、核心团队:美源创美是以成都中医药大学医美教研室原主任刘宁教授为技术带头人的核心技术团队和管理人员组成的医美医院公司的技术团队及管理人员的持股平台,为医美医院公司及所属产业提供管理和技术支持。刘宁教授从事医学美容临床、教学、科研30余年,目前担任全球华人医美与健康协会副会长、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针灸埋线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中医美容分会副会长、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美容分会名誉副会长、四川省整形美容协会副会长、成都市医疗美容产业协会名誉会长等。曾任中华医学会医学美学与美容学分会三届常委、中华医学会医学美容中心(珠海)总经理兼主任等职务。是成都中医药大学美容专业创始人、附属医院医学美容科创始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中医大华神医美医院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3、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暂定,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4、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合资公司股权结构明细如下:

  ■

  6、经营范围: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生活美容;教育培训;教育咨询服务;药品研发;保健品研发;医疗器械研发;销售化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7、出资方式:

  除中医大资管出资方式拟以专利作为无形资产出资外(该等资产须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经各方认可),其余各出资股东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8、资金来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以上信息均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主要以刘宁教授为核心组建技术团队,中医大资管提供技术、品牌支持,华神科技与新谷华创共同提供资金、品牌、管理及激励机制等资源支持。基于此,各方均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并根据各方友好协商确定的各自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医大资管

  乙方:华神科技

  丙方:美源创美

  丁方:新谷华创

  各方经协商一致拟发起设立医美医院公司,现各方就公司设立、各方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1、拟设立公司的概况

  详见“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内容

  2、业务定位:医美医院公司在突出中医特色的基础上,全方位应用现代医学技术。医美医院公司采用1+N连锁模式,首先在成都打造总部,涵盖减肥、祛斑、微整、美容皮肤科、美容外科、美容口腔科等各类科目;其次根据市场需求,分专科在全川布局特色分中心。

  3、出资形式、出资份额及出资期限

  (1)中医大资管认缴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0%;其出资形式拟以专利作为无形资产出资,该等资产须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经各方认可并在医美医院公司设立后十二个月内将知识产权转移至医美医院公司名下。

  (2)华神科技认缴货币出资4,08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51%。自医美医院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注册资金到账2,040万元,剩余注册资金2,040万元根据医美医院公司实际用款需求分批出资,并在医美医院公司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缴足。

  (3)美源创美认缴货币出资1,92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24%,其中:设立时货币实缴出资80万元,其中40万元自医美医院公司成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足,另外40万元根据医美医院公司实际用款需求分批出资,应在医美医院公司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缴足至80万元。剩余1,840万元在医美医院公司成立之日起九年内,以医美医院公司向美源创美分配的利润及支付的奖励缴纳。在前述出资期限届满前尚未缴足注册资本的,由美源创美以自有资金实缴到位。美源创美也可以自有资金提前实缴到位。

  考虑到美源创美作为创始技术管理团队对医美医院公司的价值,各方同意从医美医院公司成立之日起九年内,医美医院公司按照可分配利润的23%向美源创美支付奖励,并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医美医院公司向丙方分配的利润及支付的奖励应优先用于缴纳美源创美认缴的注册资本。从医美医院公司成立之日起九年期限届满或美源创美完成注册资本的实缴后(以在先时间为准),医美医院公司不再向美源创美支付奖励,且医美医院公司按照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

  (4)新谷华创以货币实缴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5%。自医美医院公司成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注册资金到账600万元,剩余注册资金600万元根据医美医院公司实际用款需求分批出资,并在医美医院公司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缴足。

  4、公司治理

  (1)股东会是医美医院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2)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机构,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成员为7人,甲方推举1名,乙方推举4名,丙方推举1名,丁方推举1名。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医美医院公司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乙方提名董事担任,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3)监事会的职权由医美医院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为3人,其中甲方推举监事1名,乙方推举监事1名,职工监事1名,由甲方推举的监事担任监事会主席。

  (4)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设总经理1人(由甲方提名),设财务总监1人(由乙方提名)。

  (5)经营管理层由各方共同组建。各方提名人员薪酬按照医美医院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5、股权的转让、退出、增资

  (1)为保证医美医院公司的长期发展,甲方、乙方、丙方均承诺在医美医院公司成立后五年内除不可抗力外不得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若甲方、丙方对外转让股权应当获得其他股东的一致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2)丙方系医美医院公司技术团队和管理人员的持股平台,其合伙协议需明确载明各合伙人姓名、身份证号、未来在医美医院公司的任职安排、合伙人退出机制等关键条款。合伙人入伙、退伙及出资份额转让的,其中中医美容科负责人、皮肤注射科负责人和美容外科负责人需提前经医美医院公司董事会同意,其他合伙人需向医美医院公司董事会提前报备,以确保丙方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3)除不可抗力原因除外,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按照约定价格回购丙方持有的医美医院公司全部股权,回购价格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的医美医院公司净资产×回购时丙方实缴注册资本占医美医院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确定:

  1)丙方连续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未完成经营目标的;

  2)在医美医院公司开业之日起前两个年度内,任一会计年度医美医院公司亏损超过1500万元的;

  3)从第三个年度起,任一会计年度医美医院公司亏损超过1000万元的。

  本条项下的回购权利可以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代为行使。

  丙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将其持有的医美医院公司全部股权转让至乙方名下(以完成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并取得新营业执照为准)。在丙方将股权转让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向丙方支付回购价款。

  丙方不再持有医美医院公司股权后,医美医院公司总经理由甲方另行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同时甲方按医美医院公司发展需要另行委派医美医院公司技术带头人及团队。

  6、协议的修改、变更和解除

  (1)对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本协议各方签署方能生效。如须报当地有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或有权部门批准的,应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约定,各方可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各方确认,同意乙方或乙方控股的公司成立子公司承接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各项权利义务。

  7、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经有权机关审批通过后生效。

  8、其他重要内容

  (1)各方应维护“成都中医大” “华神科技”品牌及名称的良好声誉,不得作出有损该品牌及名称的行为。

  (2)为推动成都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学科发展,各方同意由医美医院公司与成都中医药大学就学术研究方面开展合作,提供相应的课题、科研经费供其教师研究人员等开展相应的研究,所产生的学术成果,原则上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医美医院公司所有,成都中医药大学享有第一署名权。

  以上具体条款均应以各方最终实际签署的《投资协议》为准。

  六、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在于通过合资、合作形式,有利于整合各方的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助力公司推进医美业务战略实施,以此打造集医美医院、医美学院、医美产品研究院“医、教、研三院一体”的医疗美容特色平台,逐步发展分院、门店,最终构建中西医医美特色诊疗矩阵体系和全产业生态链。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2)本次共同投资设立的医美医院公司,属新设企业,在行业政策监管、市场竞争、渠道开拓、人才育留、医患管理及经营管控等方面都将可能面临的一定风险。由于公司尚处初创新设期,也是发展的脆弱期,如遇类似全球性“新冠”疫情,或者发生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事件,都将对本新设公司的经营发展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为此,公司将进一步督促医美医院公司健全和完善治理结构,关注其运营管理情况,加强对行业运营环境的监测与分析,以及经营管理团队的持续考核与激励,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相关风险,推动医美医院公司的稳健发展。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选址在“医美之都”成都核心商业圈,将有利于充分享受医美相关政策和行业发展红利,能够有效丰富和完善公司产业结构,持续提升股东价值。本次投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公司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论证和估算,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医美医院公司51%的股权,医美医院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投资将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共同投资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新谷华创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医美医院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鉴于董事林国进先生辞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现行董事会人员构成情况下,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名补选蓝海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董事候选人董事职务须经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生效,其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中未出现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情况。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经公司总裁黄明良先生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

  任孙继林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执行总裁),聘任李俊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聘任刁海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前述聘任人员的相关简历见附件,任期均自董事会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蓝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4月生,中山大学医药卫生管理专业 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四川省高层次人才引进专家。最近五年曾任扬子江药业集团子公司总经理,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成都天府海之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蓝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孙继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 10 月生,曾毕业于成都中医药大学药学本科专业,后获得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最近五年曾任四川辅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负责本公司经营和业务管理工作。

  孙继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 11 月生,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审计师,取得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深交所董事会秘书等资格。曾任职福田汽车(600166)财务科,吉峰科技(300022)财务管理部部长、常务副总监兼运营总监,四川胜泽源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办主任,四川星慧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助理,分管公司财务工作。四川星慧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李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曾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任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刁海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 12 月生,电子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曾担任吉峰科技(300022)董事会秘书,纵横六合(834202)董事、董事会秘书,希望森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负责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

  刁海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蜀新大道1168号

  邮    编:611731

  电    话:028-66616680

  传    真:028-66616656

  电子信箱:hsjt@huasungrp.com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1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租赁经营办公场地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医美大健康业务布局需要,该业务须下沉至市场一线,扎根城市核心商务区或繁华商业圈,紧贴终端,服务消费者,而目前公司总部办公地点处于成都周边郊区,与下属制药工厂合署紧邻办公,已不适应公司医美大健康业务经营办公所需,故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黄明珍女士、万久根先生租赁其地处成都高新区核心商务区星宸国际相关物业用于公司开展医美大健康业务日常经营和办公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一

  公司拟向黄明珍女士租赁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555号星宸国际1栋2单元26楼和4楼商业用房用于日常经营办公。其中位于26楼的商业用房面积为764.82平方米,作为日常办公使用,租期2年,租赁费用146.85万元,每半年一付;位于4楼商业用房面积为896.34平方米,作为大健康项目经营和办公使用,租期8年,租赁费用为 333.44万元,每半年一付。

  (2)关联交易二

  公司拟向万久根先生租赁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555号星宸国际1栋3楼商业用房,面积2,449.94平方米,作为大健康项目经营和办公使用,租期8年,租赁费用为1,171.22万元,每半年一付。

  2、关联关系

  黄明珍女士与万久根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明良先生为兄妹关系,与公司董事欧阳萍女士(系黄明良先生配偶)为姑嫂关系,与公司董事HUANG YANLING女士(系黄明良先生之女)为姑侄关系。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黄明珍女士、万久根先生均为本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黄明良先生、欧阳萍女士、HUANG YANLING女士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予以回避表决, 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方一

  黄明珍,女,汉族,身份证号:5101301970********,住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系公司董事长黄明良先生妹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交易方二

  万久根,男,汉族,身份证号:5101301971********,住址:四川省邛崃市临邛镇******,系黄明珍女士配偶,公司董事长黄明良先生之妹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一

  本次租赁的黄明珍女士房屋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555号星宸国际1栋2单元26楼2601、2605、2606号,计租面积764.82平方米,可作为日常办公使用;及位于4楼4、5、9号商业用房,计租面积896.34平方米,前述房屋主要用于大健康项目经营和办公使用。

  2、关联交易二

  本次租赁的万久根先生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555号星宸国际1栋3楼3、4、5号全部商业用房以及3楼6号部分商业用房,计租面积2,449.94平方米,另外2楼附1号连廊(面积693.66平方米)免费赠送乙方使用(不计入计租面积),前述房屋主要用于大健康项目经营及办公使用。

  上述租赁标的房屋使用状态良好,权属清晰。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房屋主要作为公司医美大健康团队及业务管理人员日常经营办公使用。租赁价格系参考相近楼层及周边同类商业建筑的当前市场租赁价格、收费标准等基础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五、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一

  甲方:黄明珍(“出租方”)

  乙方: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方”)

  租赁房屋一

  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555号星宸国际1栋2单元26楼2601、2605、2606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房屋为写字楼办公用房,精装修含成套办公家具。

  (3)双方确认,以764.82平方米作为该房屋的计租面积。

  (4)租赁期限:该房屋租赁期限自2021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7日,共24个月。

  (5)租金标准:按计租面积计算,人民币80元/月/平方米。

  (6)支付方式:以每6个月为一个计租期。

  2、租赁房屋二

  (1)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555号星宸国际1栋4楼4、5、9号商业用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2)房屋为裙楼商铺,提供基本装修。

  (3)双方确认,以896.34平方米作为该房屋的计租面积。

  (4)租赁期限:该房屋租赁期限自2021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共96个月。

  (5)租金标准:按计租面积计算,从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租金标准为人民币30元/月/平方米,从2022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租金标准为人民币40元/月/平方米。

  (6)支付方式:以每6个月为一个计租期。

  3、合同生效

  自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且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关联交易二

  甲方:万久根(“出租方”)

  乙方: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方”)

  1、租赁房屋

  (1)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555号星宸国际1栋3楼3、4、5号全部商业用房以及3楼6号部分商业用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2)房屋为裙楼商铺,提供基本装修。

  (3)甲方承诺已取得2楼附1号连廊(面积693.66平方米)使用权,该连廊由甲方免费赠送乙方使用,不计入计租面积。

  (4)双方确认,以2,449.94平方米作为该房屋的计租面积。

  (5)租赁期限:该房屋租赁期限自2021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共96个月。

  (6)租金标准:按计租面积计算,从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租金标准为人民币39.11元/月/平方米,从2022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租金标准为人民币51.33元/月/平方米。

  (7)支付方式:以每6个月为一个计租期。

  (8)合同生效:自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且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目的是为了加快推进公司医美大健康战略业务实施,公司大健康业务须贴近客户市场,整合渠道资源,吸纳优秀管理人才,因此,有必要选择在成都核心商业区租赁商业用房,用于大健康项目管理团队组建入驻经营办公使用,以满足公司经营战略需要。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该项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造成较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黄明珍女士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与万久根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认真的审查、核对,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写字楼作为项目经营和办公场地,是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金额参考了相同标准的办公场地租金及周边租赁价格,按照统一标准执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2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华神科技”指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神药业”指成都中医药大学华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华神科技控股99.95%的子公司。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神药业现金流量充足,同意公司、华神药业向下列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为1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银行及担保情况如下:

  ■

  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1,000万元,敞口金额5,000万元,主担保方式为一般信用,信用免担保,期限1年。

  华神药业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敞口金额2,700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担保,由公司为敞口2,7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以上授信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授信品种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决议有效期与银行授信期一致,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黄明良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担保合同等合法文件。

  截止2021年3月31日,华神药业资产负债率为63.51%;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成都中医药大学华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华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蜀新大道1168号

  3、设立时间:2001年4月2日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江冬军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130544049

  8、经营范围:从事医药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中间试验、科技服务、咨询、交流;批发药品(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99.95%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华神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0.05%的股权;故华神药业的股权结构可视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华神药业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为公司2021年度拟授信及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担保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意见: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视同全资的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担保为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仅限于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与子公司之间。除本次担保外,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3、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六、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将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5)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B 股境外代理人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8、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蜀新大道1168号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增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子公司承接项目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载于2021年6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须持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至登记地址登记或以传真及信函方式登记(登记日期以送达日为准);

  2、登记时间:于2021年6月17日(星期四)9:00-12:00,14:00-17:30。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出席会议除了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5、联系人:李敏、刘庆

  6、联系电话:028-66616680传真:028-66616656

  7、电子邮箱:dsh@huasungrp.com

  8、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成都高新区(西区)蜀新大道1168号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综合楼4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0

  2、投票简称:华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附件:(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

  委托期限:自签署本授权委托书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9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承接项目工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天府新区是成都市核心区域,对工程总承包模式应用装配率指标要求较高,尤其是本项目作为智能综合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通过完整强大的技术体系、采购体系形成规模化成本优势,目前尚无法完全准确预测工程全周期成本。

  2、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工期进展可能受极端天气、疫情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完成工期及技术质量要求不能按预期达成或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神钢构”)拟承接成都和誉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誉汽车”)麓山和誉汽车城施工总承包工程,并于2021年6月3日在成都市高新区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312,927,000元,最终结算总价以竣工图计算的工程量及本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核定为准。

  2、本次交易对手方和誉汽车监事黄明珍女士与和誉汽车的控股股东成都嘉诺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万久根先生为夫妻关系。黄明珍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明良先生为兄妹关系,与公司董事欧阳萍女士(系黄明良先生配偶)为姑嫂关系,与公司董事HUANG YANLING女士(系黄明良先生之女)为姑侄关系。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誉汽车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1年6月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承接项目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明良先生、欧阳萍女士、HUANG YANLING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行政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情况介绍

  名    称:成都和誉汽车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中太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燕飞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3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L64D13

  营业期限:2017年3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及配件、汽车美容产品、机械设备、建材;汽车美容;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机动车维修(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成都嘉诺诚贸易有限公司持股100%,和誉汽车实际控制人为李晓莉。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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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联关系

  和誉汽车监事黄明珍女士与和誉汽车的控股股东成都嘉诺诚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万久根先生为夫妻关系。黄明珍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明良先生为兄妹关系,与公司董事欧阳萍女士(系黄明良先生配偶)为姑嫂关系,与公司董事HUANG YANLING女士(系黄明良先生之女)为姑侄关系。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誉汽车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

  和誉汽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本次关联交易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312,927,000元,最终结算总价以竣工图计算的工程量及本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核定为准。合同计价形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15)及相关配套文件。

  2、本次关联交易的合同额系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正、合理地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甲方(发包人):成都和誉汽车有限公司

  2、合同乙方(承包人):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

  3、工程立项备案号:川投资备【2019-510164-70-03-373680】FGQB-0142号

  4、工程名称:麓山和誉汽车城

  5、工程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大石社区七组

  6、工程内容:麓山和誉汽车城施工总承包工程

  7、工程承包范围:经和誉汽车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结构与建筑工程、装饰工程(二次精装除外)、幕墙工程、总平管网及场平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工程、高压配电系统、消防工程、电梯、发电机、弱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人防、外供水工程、燃气工程(包括室内的燃气管道)、精装修工程等(承包人应施工所有土建部分施工图标注的预留预埋)。

  8、合同工期:581日历天

  9、质量标准

  达到设计图纸要求,符合国家备案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10、合同价款:暂定总价为人民币312,927,000元。

  11、合同计价形式: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15)及合同约定的相关配套文件。

  1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或付款周期: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进度安排支付工程款项。

  13、合同预付款的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暂定总价的5%(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金额);支付期限:承包人进场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

  14、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为保函或现金,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暂定总价的10%。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履约担保应在本工程项目并联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且从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或支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算,该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与履约担保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或者收益。

  15、违约责任:双方将根据合同中有关违约的条款约定执行。

  16、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并经双方内部有权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它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也不存在债务重组等情况。公司不会与关联人因本次关联交易产生同业竞争。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因华神钢构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交易合同各项条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交易各方相关权利义务的约定公正、合法,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体现了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为。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仅为子公司主要经营活动的一个构成部分,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经营的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与和誉汽车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零。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神钢构日常经营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此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神钢构日常经营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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