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1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5月29日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公告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披露有误,现将更正情况说明如下:
更正前: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10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回购价格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按照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可以部分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以回购价格回购注销,故会议同意公司以6.62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该12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7,300股。
更正后: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9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回购价格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按照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可以部分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以回购价格回购注销,故会议同意公司以6.62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该11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7,300股。”
2、更正公告全文如下: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5日以邮件和微信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238,200份股票期权在第三个行权期内行权,并同意对符合条件的238,2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10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2名激励对象按照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可以部分行权,未能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故会议同意注销该1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451,800份。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9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回购价格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按照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可以部分解除限售,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以回购价格回购注销,故会议同意公司以6.62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该11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7,300股。
基于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适时实施相应的减资程序并办理章程股本相关条款的据实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发表了专项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其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人数披露有误,现将更正情况说明如下:
更正前:
特别提示:
2、公司本次将回购注销12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7,300股,占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16.8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
更正后:
特别提示:
2、公司本次将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7,300股,占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16.8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
更正前: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根据公司制定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各考核年度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获授份额×各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比例(M)×各考核年度个人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
■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授予的4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如下:
(1)、2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本期个人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为100%;
(2)、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均为“B”,本期个人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为80%;
(3)、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C”,本期个人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为60%。
(4)、10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5名激励对象退休,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但其他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仍然有效,因此其可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为100%;
依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次公司拟注销2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00股限制性股票。
2、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截至目前,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注销该10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2,500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公司本次将合计回购注销12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47,300份。
更正后: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根据公司制定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各考核年度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获授份额×各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比例(M)×各考核年度个人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
■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授予的4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如下:
(1)、2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本期个人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为100%;
(2)、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均为“B”,本期个人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为80%;
(3)、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C”,本期个人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为60%。
(4)、9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5名激励对象退休,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但其他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仍然有效,因此其可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为100%;
依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次公司拟注销2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00股限制性股票。
2、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截至目前,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9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注销该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2,500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公司本次将合计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47,300份。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修正后的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3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本次将注销12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451,800份,占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比例为16.80%;
2、 公司本次将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7,300股,占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16.8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本次回购部分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22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的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2月2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批准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8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权益数量为254.5万份,获授人为52人。2018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1万股,获授人数为50人。
7、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19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40.54万份;同意44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解除限售数量为40.24万股。注销52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72.06万份,回购注销50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9.76万股。
9、2019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的议案》,同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本次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49元/股调整为13.36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6.75元/股调整为6.685元/股。
10、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尚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44元/股调整为11.38元/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72元/股调整为5.66元/股。同意注销8名激励对象获授的但尚未行权的2.96万份股票期权,以5.66元/股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6万股限制性股票。
11、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0年4月9日期限届满,2019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9日为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共自主行权12.69万份,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7.85万份。根据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已授予但未行权的27.8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2、2020年5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27.8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13、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32.9550万份,同意符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获授的32.73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注销45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39.9450万份,同意回购注销44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9.72万股。
14、2020年6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39.945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15、2020年6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股票期权且符合行权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截至目前,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内已行权的期权数量为10.53万份。
16、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如下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13.36元/股调整为13.295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由6.685元/股调整为6.6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由11.38元/股调整为11.31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由5.66元/股调整为5.595元/股。
17、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95万份,同意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9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同意注销8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2.85万份,同意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5万股。
18、2020年11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2.85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19、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0年10月30日期限届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2019年11月29日至2020年10月30日)内实际完成行权2.30万份,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0.54万份。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第二期激励计划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0.54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0、2021年2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0.5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21、2021年2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获授股票期权且符合行权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可以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使其获得行权资格的共1.95万份股票期权。
22、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于2021年4月9日期限届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2020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9日)内实际完成行权29.9550万份,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0万份。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第二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的3.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3、2021年5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行权期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3.0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
二、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依据、数量
1、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根据公司制定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各考核年度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获授份额×各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比例(M)×各考核年度个人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
■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授予的4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如下:
(1)、2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本期个人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为100%;
(2)、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均为“B”,本期个人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为80%;
(3)、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C”,本期个人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为60%。
(4)、10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5名激励对象退休,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但其他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仍然有效,因此其可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为100%;
依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次公司拟注销2名激励对象未获准行权的4,800份股票期权。
2、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截至目前,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注销该10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47,000份股票期权。
综上,公司本次将合计注销12名激励对象获授但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451,800份。
三、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根据公司制定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各考核年度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获授份额×各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可行权/解除限售比例(M)×各考核年度个人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
■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授予的4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如下:
(1)、2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本期个人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为100%;
(2)、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均为“B”,本期个人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为80%;
(3)、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C”,本期个人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为60%。
(4)、9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5名激励对象退休,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但其他行权/解除限售条件仍然有效,因此其可可行权/解除限售系数为100%;
依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次公司拟注销2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00股限制性股票。
2、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截至目前,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9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注销该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2,500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公司本次将合计回购注销11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447,300份。
(二)、回购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6.62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3,022,692.00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
注:因公司发行可转债,上表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和股份合计数与实际情况可能有差异,最终结果以中登公司的数据为准。
五、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事项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八、 律师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和解除限售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科华生物同意31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合计238,200份股票期权,并同意对3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合计238,2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3、科华生物对离职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以及其他激励对象业绩考核目标未获完成部分所对应的451,800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并以回购价格回购注销相应的447,300股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九、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
三次行权和解除限售有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4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进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 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公司1号楼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提案情况
(1)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 《关于确认202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6)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议案》;
(1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 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2021年4月28日及2021年5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第二个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500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第二个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部分获授但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47,300股。综上,本次公司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75,800股。
(3) 上述议案中,议案8、议案10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3、议案7、议案1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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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时间:2021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5、登记地点:上海市钦州北路1189号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锡林、唐珺
电话:021-64850088
传真:021-64851044
电子邮箱:kehua@skhb.com;
7、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22”,投票简称为“科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以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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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