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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1-043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3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2021年6月7日(星期一)9时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由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马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6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对董事会进行换届。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马骥先生、姜云涛先生、叶朋先生、王志刚先生、祝先潮先生、张玉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马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姜云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叶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王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祝先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张玉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表决。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6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对董事会进行换届。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李春好先生、张春颖女士、张伟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1)提名李春好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张春颖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张伟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春好先生、张春颖女士、张伟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表决。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百克生物与广州思安信签署许可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马骥、安吉祥回避表决。

  公司及子公司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百克生物”)拟与广州思安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安信”)就取得新型冠状病毒疫苗(PIV-5载体)及针对新冠病毒突变株研发的疫苗(PIV-5载体)相关技术在许可区域内的独家许可权利签署《许可合作协议》。长春高新将向思安信支付首付款0.35亿元人民币,长春高新和百克生物将分阶段向思安信支付研发里程碑付款共计2.4亿元人民币,产品上市后长春高新将每年按相应销售价格及销量向思安信支付总限额5.65亿元人民币的销售里程碑款项,上述付款合计8.4亿元人民币;同时产品上市后百克生物将每年按相应销售价格及销量向思安信支付一定比例的销售额提成直至许可专利的专利授权有效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百克生物与广州思安信签署许可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1年6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骥,男,汉族,196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工学硕士学位,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兼任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6年任吉林建筑工程学院教师;1993年任中国吉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海外工程部项目经理、办公室副主任;1997年始任中国吉林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综合业务处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03年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8年始历任长春高新区国资委副主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11年始历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助理长东北核心区管委会主任、中共长春市宽城区奋进乡委员会书记;2016年至2017年11月任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6月至8月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8月至今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该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股票21,000股。

  姜云涛,男,汉族, 197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工业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97年任吉林建工学院城建系团委书记;2001年任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3年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办公室主任;2007年任长春高新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经理;2010年任长春高新区建委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副处长;2011年任长春高新区南区管委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2012年任长春高新区文化旅游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2015年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至2018年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8年6月至今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该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股票16,950股。

  叶朋,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管理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主要工作包括:2002年任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正处长级秘书;2009年任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3月任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10月任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任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3月任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任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该董事候选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王志刚,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主要工作经历包括:2000年任长春星宇集团西宇建设公司经理;2001年任长春星宇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历任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2月至今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该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股票34,875股。

  祝先潮,英文名Jeff Xianchao Zhu,男,美国国籍,1965年12月出生,美国加州大学生物学博士。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96年9月-1998年8月任美国圣地亚哥BD生物科学部重组蛋白研发科学家;1998年8月-2011年6月任美国辉瑞公司圣地亚哥新药研发中心/新型疫苗研发中心首席科学家(Principal scientist)、蛋白质科学部门负责人;2011年6月-2013年11月任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官、研发中心负责人;2013年12月-2016年05月任美国药典委员会上海研发中心生物药部负责人、高级总监;2016年06月至2017年9月任浙江博和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19年3月任上海瑞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浙江博和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上海瑞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浙江博和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该董事候选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张玉智,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情报学博士,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曾就职于吉林省粮油供应公司、吉林省粮油储运公司、吉林工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曾任长春工业大学副教授、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长春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4月至今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该董事候选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董事候选人马骥先生现担任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候选人叶朋先生既往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其他董事候选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全体董事候选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春好,男,汉族,196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技术经济及管理博士,现代经济学研究科博士后。曾任原机械工业部科技信息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吉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系主任,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学位委员会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副院长;兼任吉林省学位委员会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吉林省管理学会常务理事;现任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吉林大学唐匡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春颖,女,汉族,1971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硕士,财务管理教授。曾任长春大学管理学院专任教师、系主任、副院长、院长;兼任吉林市国有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长春工业大学和吉林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长春大学吉林省软环境研究基地主任、专任教师。

  张伟明,男,汉族,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曾任长春客车厂技术员,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吉林首泽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吉林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吉林中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均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1-044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2021年6月7日13:30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刘永川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1年6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对监事会进行换届。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

  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现由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提名刘永川先生、赵树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刘永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赵树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姝女士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8日

  附件:

  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永川,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现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副总经济师、经营管理部部长。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95-2008年任公司科技发展部、企业管理部职员;2008-2020年任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济师、经营管理部部长。该候选人不持有本公司股票。

  赵树平,男,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现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总会计师兼审计部长。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4年任长春市控制设备成套厂财务股股长;1988年任长春市机械配套工业公司主管会计;1993年任长春高新技术建设开发公司财务部部长;1998年始历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2003年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审计部部长;2013年至2018年任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审计部部长。该候选人持有本公司股票2,300股。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监事候选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1-045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鉴于2021年6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已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李姝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李姝女士将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8日

  附件:

  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姝,女,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吉林大学外语系毕业,现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党办主任。主要工作经历包括: 2008年至2018年就职于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历任销售部经理、综合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职务;2018年至2020年任集团党办副主任;2020年至今任集团党办主任。

  该职工代表监事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1-046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百克生物与广州思安信签署许可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医药研发创新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的特点,产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从技术开发、临床试验、注册到上市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如本次合作的产品在研发过程中不能达到预期的结果,将对本次合作的后续推进以及各方就合作协议的履行带来更多不确定性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春高新”)及子公司——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百克生物”)拟与广州思安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安信”)就取得新型冠状病毒疫苗(PIV-5载体)及针对新冠病毒突变株研发的疫苗(PIV-5载体)相关技术在许可区域内的独家许可权利签署《许可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长春高新将向思安信支付首付款0.35亿元人民币,长春高新和百克生物将分阶段向思安信支付研发里程碑付款共计2.4亿元人民币,产品上市后长春高新将每年按相应销售价格及销量向思安信支付总限额5.65亿元人民币的销售里程碑款项,上述付款合计8.4亿元人民币;同时产品上市后百克生物将每年按相应销售价格及销量向思安信支付一定比例的销售额提成直至许可专利的专利授权有效期届满。

  2、因公司董事长马骥先生在思安信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总经理安吉祥先生在思安信担任监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思安信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百克生物与广州思安信签署许可合作协议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同时,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通过生效后实施。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百克生物

  子公司百克生物成立于2004年3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1,556,628元。主要从事预防用、治疗性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截至2021年3月31日,百克生物总资产为24.33亿元,净资产18.35亿元,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7亿元,净利润0.55亿元。

  2、思安信

  (1)基本信息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南江二路6号自编2栋1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He Biao(何飙);

  注册资本:1131.10539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除外);药品研发(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除外);生物技术开发服务(我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国家保护的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除外);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我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国家保护的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除外);生物技术转让服务(我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国家保护的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涉及外资准入特别管理规定和许可审批的商品除外)。

  股东:湘安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43%)、长春高新(持股比例25.53%)、武汉光谷人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29%)、吉林省刚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2.75%)等4名股东。

  实际控制人:湘安有限公司为思安信控股股东,美籍自然人何飙为湘安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

  思安信成立于2019年8月28日,是一家从事新型疫苗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思安信经审计总资产为2,955.57万元,净资产为2,887.49万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08.60万元。

  (3)关联关系

  因公司董事长马骥先生在思安信担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总经理安吉祥先生在思安信担任监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思安信与公司构成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思安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授权许可涉及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PIV-5)是依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副流感病毒(PIV-5)载体平台衍生而来,通过鼻腔粘膜给药,诱导体液免疫、细胞免疫、粘膜免疫。

  2、标的产品权属

  截止目前,上述专利技术在许可区域内的独家许可权利归思安信所有,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定价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1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思安信拟授权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COV)疫苗(PIV-5载体)及针对新冠病毒突变株研发的疫苗(PIV-5载体)相关独占许可权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为本次交易提供作价参考依据。根据北方亚事估报字[2021]第01-047号估值报告,本次估值采用了收益法和实物期权二叉树法,采用收益法的独占许可权估值为8.76亿元人民币,采用实物期权二叉树法的独占许可权估值为12.02亿元人民币。采用收益法和实物期权二叉树法对纳入估值范围的无形资产进行估值,主要的区别在于收益法考虑的无形资产研发成功的概率由经营企业提供,实物期权二叉树法通过同行业市场情况去衡量,通过把技术的不确定性包含在期权定价公式中,在计算标的资产价值和执行价格时把市场情况的概率计算在内。遵循谨慎性原则,本次估值最终选取收益法的结论,独占许可权估值8.76亿元人民币。

  在参照本次估值基础上,长春高新、百克生物与思安信协商确定,本次合作对价为:首付款、研发里程碑付款、许可产品销售付款共计8.4亿元人民币,以及一定比例的销售收入分成。

  公司独立董事就许可授权估值过程、以及本次交易最终交易价格的确定等公允性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合作开发协议的主要内容

  1、许可区域

  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

  2、合作主要内容

  思安信作为技术的许可方,负责完成向百克生物提供与许可产品及许可技术有关的全部研究资料、数据、生物材料,向百克生物进行临床样品生产与检定技术转移并根据在需要的时候提供技术培训及现场指导,协助百克生物完成临床前研究、I期及II期临床等相关工作。

  百克生物作为技术的最终被授权人及许可产品的商业化权利的最终持有人,负责完成许可产品的研究资料、生物材料及技术转移接收工作,在思安信的协助下完成所有临床前研究工作,与思安信作为共同申办人共同负责许可产品在许可区域内的I期及II期临床研究,负责许可产品的III期临床试验,作为许可产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许可产品在许可区域的上市许可申报工作,负责许可产品在许可区域的商业化生产、销售、质量检测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根据协议约定向思安信支付研发里程碑付款和销售额提成。同时百克生物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且具备足够的生产能力时有权作为许可产品在亚太地区(即除协议许可区域外的其他亚洲地区以及大洋洲地区)唯一的生产厂家。

  长春高新作为被许可方,负责根据协议约定向思安信支付首付款、研发里程碑付款及许可产品销售付款,并授权百克生物使用许本协议项下的许可技术。若许可产品的Ⅲ期临床研究技术指标未达到产品上市许可要求且百克生物无意向进一步开发的,长春高新有权授权给其他关联方进一步开发。许可产品在授权区域上市后,长春高新有权将其获得全部许可权益转让给百克生物。

  百克生物与长春高新将按照资金投入比例分配许可产品的净利润,具体执行方案由百克生物及长春高新另行商定,并依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各自履行内部审议和批准程序。

  3、知识产权归属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新产生的知识产权,如由思安信、长春高新及百克生物或其各自关联方共同完成,则该知识产权归各方共同所有,各方可无偿使用。如果由任何一方独立完成及取得,该等知识产权将属于完成一方,完成方应无偿许可给其他方将该等知识产权用于许可产品的开发等。

  4、合作协议涉及金额

  协议签署生效及付款条件满足后三十(30)日内,长春高新将向思安信支付首付款0.35亿元人民币。长春高新和百克生物将分阶段向思安信支付研发里程碑付款共计2.4亿元人民币。产品上市后,百克生物将每年按相应销售价格及销量向思安信支付相应销售额提成直至许可专利的专利授权有效期届满;长春高新将每年按相应销售价格及销量向思安信支付销售里程碑款项,总限额5.65亿元人民币。

  5、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章且经各方有权机构决议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风险分析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技术具有较高的开发价值和市场潜力,如相关产品研发成功可以使公司扩大产品种类,满足公司谋求进一步发展的需求。

  由于医药研发创新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的特点,产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从技术开发、临床试验、注册到上市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如本次合作的产品在研发过程中不能达到预期的结果,将对本次合作的后续推进以及各方就合作协议的履行带来更多不确定性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暂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收入产生重大影响,未来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视该项技术的研发进展及结果等确定。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今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思安信(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产品线布局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交易价格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定价公允且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决策程序合法;

  (2)本次交易公司及子公司获得许可区域内进行合作开发及商业化权益,交易作价及相关商务条款经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疫苗产品线,有利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百克生物与广州思安信签署许可合作协议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1-047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6月23日下午2:3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1年6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1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1年6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5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1.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骥先生

  1.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姜云涛先生

  1.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朋先生

  1.0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志刚先生

  1.0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祝先潮先生

  1.0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玉智先生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2.01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春好先生

  2.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春颖女士

  2.03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伟明先生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3.01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刘永川先生

  3.02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赵树平先生

  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百克生物与广州思安信签署许可合作协议的提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1、2、3项提案表决时采取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乘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请见2021年6月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及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参加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股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18日(星期五)、6月21日(星期一)、6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下午4: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吉林省长春市同志街2400号火炬大厦5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30021

  联系电话:0431-85666367

  传真:0431-85675390

  邮箱:000661@ccht.jl.cn

  联系人:刘思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提示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请详见本通知附件1。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61”,投票简称为“高新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1年6月23日召开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委托指示对提案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委托股数: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

  需表决提案列示如下:

  ■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1-048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承诺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第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截至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时,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春好先生、张春颖女士、张伟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李春好先生、张春颖女士、张伟明先生已书面承诺将报名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讨论后,我们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向我们独立董事提交了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资料。我们审阅了有关文件,并就相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是在充分了解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马骥先生、姜云涛先生、叶朋先生、王志刚先生、祝先潮先生、张玉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春好先生、张春颖女士、张伟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百克生物与广州思安信签署许可合作协议的独立意见

  在认真审议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百克生物与广州思安信签署许可合作协议的议案》基础上,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原则,现发表独立意见及有关说明如下:

  (1)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决策程序合法;

  (2)本次交易公司及子公司获得许可区域内进行合作开发及商业化权益,交易作价及相关商务条款经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疫苗产品线,有利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百克生物与广州思安信签署许可合作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程松彬  毛志宏  张 辉

  2021年6月7日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百克生物与广州思安信签署许可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材料,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项目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1)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产品线布局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交易价格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定价公允且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程松彬  毛志宏  张辉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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