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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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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核心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川财证券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核心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华夏核心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华夏核心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2428,C类基金份额代码:012429)自2021年6月4日起公开发售。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80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与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6月8日起,在川财证券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业务。川财证券可支持办理认购的份额类别以及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等以川财证券的规定为准,川财证券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本基金发售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川财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8-86585518;

  川财证券网站:www.cczq.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深交所ETF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1年6月8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深交所ETF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申赎代办证券公司及对应基金

  ■

  投资者可自2021年6月8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南京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86;

  南京证券网站:www.njzq.com.cn;

  (二)平安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平安证券网站:www.pingan.com;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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