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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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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46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89),公司董事杜勇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东方铁塔股份不超过140,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截至2021年6月7日,杜勇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1: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2:杜勇先生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301,307股已于2021年4月23日解除限售,详见2021年4月21日《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杜勇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份的杜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告知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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