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6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1-03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

  ●现金管理金额:结构性存款合计人民币6.00亿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中国光大银行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六期产品16、厦门银行结构性存款、中国建设银行“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2期

  ●现金管理期限: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92天;中国光大银行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六期产品16,90天;厦门银行结构性存款,91天;中国建设银行“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2期,92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九届九次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17.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7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1,864,4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94.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8,238,067.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1,761,927.4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22日出具的闽华兴所(2016)验字D-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1年6月7日,本次募集资金共使用5.276亿元,累计实现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两项2.38亿元,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较长,尚闲置17.63亿元。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同时,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现金管理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1、2021年6月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亿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2、2021年6月2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亿元,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3、2021年6月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0.50亿元,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4、2021年6月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10亿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等)。

  本次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均为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金额为6.00亿元,投资范围均为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90天至92天,收益分配方式为到期还本付息。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四)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经营层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2、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上述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为上市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董事会已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现金管理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6.00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20.13亿元的29.81%,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8.67%,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为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九届九次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使用不超过17.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现金管理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3)及2020年11月14日在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9)。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1-03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新浦支行

  ●现金管理金额:结构性存款产品合计人民币2,5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9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10,000 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水仙药业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5月7日,水仙药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水仙药业”)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子公司水仙药业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子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水仙药业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在额度范围内,由水仙药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水仙药业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水仙药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水仙药业公司承担。

  4、本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经公司审慎评估,本次现金管理符合水仙药业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 现金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1、2021年6月3日,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5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新浦支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

  (二) 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水仙药业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 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本次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为封闭型结构性存款91天期人民币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投资风险,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子公司经营层进行了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子公司经营层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2、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水仙药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水仙药业承担。

  3、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上述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国有控股金融机构,董事会已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现金管理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500万元,占子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8,621.85万元的29.00%;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201,345.86万元的1.24%,对子公司及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管理为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九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水仙药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5月7日,水仙药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