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6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3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分别为陈建军、眭敏、张晶晶、陈钢、刘杰、冯萌、张立海。

  (四)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建军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

  1、公司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的1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事项提供担保(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的1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事项提供担保(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4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分别为王勋、王勇、张海燕。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勋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利益。

  该议案表决情况:

  1、公司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的1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事项提供担保(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的1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事项提供担保(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圣象       公告编号:2021—035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获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月20日

  注册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希望路(大亚木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建军

  注册资本:12,303.8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高档复合工程地板,家具及其它木基复合制品;各类复合地板的设计、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普通货物的仓储、包装,物流信息、物流业务的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有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8月4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大亚木业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陈建军

  注册资本:6,638.0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强化复合地板、家具、装饰材料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圣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3)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上述担保金额签订任何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由本公司为其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对象(大亚(江苏)地板有限公司、圣象实业(江苏)有限公司)资产质量稳定,经营状况良好,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为上述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若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6%。没有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