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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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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1-055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7日下午14: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31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朱江先生、朱光辉先生,独立董事周友苏先生、冯志斌先生、马永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毛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60,641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53%,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为1,665,115.62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63,956,933股减少至1,763,196,292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760,641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63,956,933股减少至1,763,196,292股,因此,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1,763,956,933元减少至1,763,196,292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转型及业务发展需要,强化和规范公司治理,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如下:

  增设“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安全生产部、工程部、发展部”4个职能部门和“供销中心、研究院(技术中心)”2个直属机构,增设“技术顾问委员会”。将原证券部职能划入董事会办公室,不再单设证券部;法务部和风控合规部合并为法务合规部、审计监察部更名为风控审计部;人力资源中心、综合管理部合并为人事行政部;财务管理中心更名为财务部;撤销总经办、战略规划部、数据中心、科技中心、机构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1-056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7日下午15: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31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远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五、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五)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等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6名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离职的16名激励对象和身故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60,641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为1,665,115.62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 备查文件

  3、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1-057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17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760,641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53%,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2、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的总金额为1,665,115.62元,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0年0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0年01月17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公司于2020年0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通过公司OA系统发布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01月18日至2020年01月28日,公示期为11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02月0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02月05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0年02月0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2020年05月18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实际向61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969.0641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5月15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1,378,091,733未发生变化。

  7、2021年06月0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6名离职、1名身故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60,641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原因

  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合同到期且激励对象不再续约或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和“(五)激励对象身故”的规定,激励对象若因其他原因(非因执行职务)而身故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其回购款项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接收。

  本次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有16人因个人原因主动向公司提出离职、1名因病身故,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数量及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1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60,641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53%,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

  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十五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投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由于本次拟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未解锁,2020年度未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情形,回购数量及价格无需调整,回购数量为760,641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回购注销的金额与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1,665,115.62元,回购价款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以上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除限售的760,641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等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16名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离职的16 名激励对象和身故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60,641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为1,665,115.62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法律顾问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川发龙蟒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1-058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经2021年6月7日召开的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 会议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9:15—15:00。

  (五)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2日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6月22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 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31楼大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1、议案2、议案4至议案6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议案8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3至议案6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议案5和议案7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7和议案8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提案编码

  ■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6月24日下午17: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1年6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6、现场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31楼大会议室。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暂定半天。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晓霞、袁兴平电话:028-62825222

  传真:028-62825188              邮箱:santai@isantai.com

  邮编:610091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31楼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程序

  1、 股东投票代码:362312,投票简称:“川发投票”。

  2、 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

  填表说明:表决前,请在股东或受托人签名栏签名;表决时,请在相应的“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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