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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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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40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58元

  每股转增股份0.30股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11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82,227,70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591,977.86元(含税),转增84,668,31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66,896,020股。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国培先生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公司2017年、2018

  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根据《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公司股东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周喆、周英、张奇智、过鑫富、林关羽、孙学成、吴建昕、谢恺、张建君、吴志萍持有的限售股流通股的现金股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8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58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1422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422元。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422元。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8元。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366,896,020股摊薄计算的2020年度每股收益为0.24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33674396

  咨询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25号楼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42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金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科技”)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桥科技拟提供担保3,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人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上述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发展需求,金桥科技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3,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就上述融资授信事项为金桥科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签署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12个月,自担保相关协议签署日起算。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金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487号20号楼2201、2205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琨

  成立时间:2008年4月21日

  营业期限:2008年4月21日至2058年4月2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从事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的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金桥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上海金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担保金额:3,500万元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将由金桥科技与银行协商决定。担保金额、期限和方式将不会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述额度。如最终签署的协议内容有重大调整,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金桥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资信情况优良。上述担保系金桥科技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优化金桥科技债务结构,提高金桥科技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桥科技提供的担保,是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上述公司的信用状况做出的,是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是金桥科技,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均为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8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918       证券简称:金桥信息     公告编号:2021-041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6月3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系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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