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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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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1、本公司控股股东思驰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机构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机构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镇潮先生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①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③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3、本公司自然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可仁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①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③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本公司自然人股东李高齐、李华、杜丹、陈跃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5、本公司股东云鑫创投、磐茂投资、普华晖赢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6、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沈鹄、施建生、陶德行、徐玉华、钱立阳、杨培丽、谢国雷承诺:

  在思驰投资的股份锁定承诺期内(即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思驰投资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时,减持价格(如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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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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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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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持股情况

  本公司无国家股及国有法人股。

  5、外资股股东持股情况

  本公司无外资股。

  (四)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张镇潮持有思驰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丰殷投资60.60%股权,直接持有思驰投资58.54%的出资,持有思驰投资有限合伙人丰馨投资0.14%出资并担任普通合伙人。因此,张镇潮和思驰投资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发行人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财税信息化领域的技术研究、项目开发、产品销售和服务,在财税信息化领域内耕耘二十年,是国内专业的财税信息化综合业务提供商。公司客户主要包括税务机关、纳税企业、财税中介。公司为税务机关提供税务系统开发与运维,为纳税企业和财税中介提供企业财税综合服务。

  在税务系统开发与运维方面,公司以“以科技引领税费治理现代化”为使命,以“税友”为品牌,通过对业务变革的研究,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和成熟的应用经验,为税务机关提供自然人税收管理、税务数据分析管理、智慧电子税务局系统的开发与运维等服务,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减少税源流失,实现智慧征管和决策。截至目前,公司承建并持续优化国家税务总局的管理决策分析平台系统(第2包)和个人税收管理系统两大金税三期核心项目,并实现了系统在全国税务机关推广应用,是国家税务信息化领域的重要建设单位。

  在企业财税综合服务方面,公司以“让中国中小企业健康成长不再困难”为使命,以“亿企赢”为品牌,围绕广大中小微企业的财税、人事等管理需求,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财税、人事业务的智能化效率工具和数据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提升财税、人事业务处理的效率和合规性;以培训赋能和知识服务提升财税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助力新时代财税人员从业务处理型职员升级转型为管理型人才;帮助中小微企业规范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升从业者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实现中小微企业的健康成长。截至目前,公司设立了两大远程服务中心、20多家省级分支机构、200余个服务网点,配备了超过1,700名服务人员,为超过500万用户提供企业财税综合服务,其中包括120万付费用户,形成了一个完整、高效的综合服务体系。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统一采购生产经营所涉及的软硬件产品。各需求部门(主要是研发中心和各事业部)明确产品需求后提出采购申请,经公司审批后交总务部进行统一采购。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录,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价格比、售后服务能力和现有合作状况等,定期进行供应商评价工作。设备的验收由采购需求部门和总务部共同完成。

  2、开发/生产模式

  公司根据具体业务类别,产品开发模式如下:

  (1)税务系统开发与运维服务

  税友集团税务系统开发与运维服务开发遵循CMMI、IPD及SCRUM管理模式以结果为导向,以风险和目标驱动,一般采用递增模式进行开发,分启动、实施、运维等三大阶段,保证每一个阶段的目标达到或者风险规避,就能保证开发的进度和质量。智慧电子税务局、税务数据分析管理、自然人税收管理等产品成熟度较高,对于新增个性化需求,基于自建开发平台的基础能快速完成开发。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税友集团会对产品进行三轮的测试,包括:开发组内部测试、集成测试、系统测试、用户业务人员测试,系统上线前必须通过用户测试。

  (2)企业财税综合服务

  税友集团企业财税综合服务的研发遵循CMMI、IPD及SCRUM管理模式,先通过市场调研和分析发现财税工作的市场需求点,然后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产品设计,税友集团基于主流互联网技术/开源软件构建了一套自有的开发平台,在此基础上进行产品开发。在产品研发模式上,税友集团采用了基于敏捷的快速迭代模式,快速将产品核心价值推向市场和用户,并且不断的迭代优化,直到产品在业务上达到预定的目标。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税友集团会对产品进行多轮测试验证,包括:两轮功能测试、集成回归测试、预生产环境的功能验证和最终的线上验证。产品上线后可以通过白名单试点、A/B测试对比新老功能等方式获取用户反馈等大多数主要问题优化修复后再进行大范围推广。

  3、运营模式

  公司财税信息化产品主要为税务系统开发与运维服务、企业财税综合服务。针对不同的产品,公司建立了相对应的运营模式。

  (1)税务系统开发与运维服务的运营模式

  ①公司长期致力于业务与技术的创新研究,为开展G端与B 端业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公司长期致力于创新研究,包括业务创新研究与技术研究。在业务创新方面,研究对象广泛覆盖“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种业务+征管业务”、“对象管理+应用场景”等各个层次,使得公司对税务及其运行规则、真实需求有十分深厚、超前的理解。

  在技术研究方面,公司的研究包括底层的“云计算、边缘计算”研究、“税务PASS”层研究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层面的研究。通过技术方面的深入研究和储备,使得公司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税务领域的应用层面保持了行业领先水平。

  ②通过对税务业务与技术的研究,公司开发出了能够有效支撑G端与B端均适用的底层架构(包括账户系统、任务流、数据仓库等)、一系列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行业中间件及满足具体场景需求能够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用产品。

  底层大数据平台与丰富的行业中间件储备,对于G端业务(即税务系统开发与运维服务)能够大幅简化公司开发新项目的流程,有效降低开发难度,缩短自获得税务需求信息到提出解决方案或产品模型的时间,使得公司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更具优势,提高中标的可能性。

  ③搜集行业需求,研判是否参与投标,并组织后续工作

  对于税务系统开发与运维服务,为了能尽量贴近用户需求,由公司分支委统一协调,每一个省市由关键客户经理负责当地客户招投标信息、财税政策的收集及分析,并及时将信息与分析结果反馈给公司。公司经研判决定参与招投标后,由G端业务事业部及关键客户经理组织进行投标。中标后,由各G端事业部及运维事业部负责项目的设计、开发、实施和技术服务及后续运维工作。

  通过上述措施,公司紧跟国地税一体化改革、自然人税收管理改革、社保征缴改革等国家税务信息化建设,通过调研,不断优化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税务数据分析管理、智慧电子税务局等解决方案和产品设计,保持解决方案与产品的领先,使得公司不断中标税务信息化开发与运维项目,实现“税务系统开发与运维服务”收入的增长。

  (2)企业财税综合服务的运营模式

  对于企业财税综合服务,公司采取“会员制”、通常按年度收取会员服务费的方式运营。鉴于不同类型的客户需求的服务内容存在差异,公司开发的亿企助手(或亿企代账)平台集成了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模块,公司可根据客户需求类型对各模块服务进行组合搭配,并制定不同的价格区间。客户购买公司提供的服务后,成为公司的会员。

  为了更好的向客户提供财税综合服务,公司已在全国建立了覆盖广泛的营销服务网络与完善规范的服务体系,设立了两大远程服务中心、20多家省级分支机构、200余个服务网点,配备了超过500名营销人员和1,600名服务人员,形成了一个完整高效、寓营销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营销服务体系。

  公司的营销服务体系如下:

  ①营销方式:A、品牌宣传及产品服务推介。公司围绕“亿企赢”品牌,以远程服务中心、分支机构以及各服务网点为载体,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并借助机器学习结果从而对不同的用户进行精准产品推介,具体的推介方式与渠道包括:线上社群、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产品线上直播、试用以及线下活动推广、电话跟进等方式; B、会员转换及升级。通过持续精准运营,当目标客户出现购买意愿时,一般会通过在线方式生成订单购买,成为“亿企赢”平台服务会员。在成为会员以后,平台根据用户特征、用户行为分析结果,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持续、精准地为其提供所需产品及服务,从而推动客户的会员服务升级;C、会员持续运营。成为会员的客户,公司以在线内容、SaaS工具、培训及咨询等产品,通过专属的客户经理,持续为其提供贴身服务,解决客户需求,提升客户粘性;

  ②营销服务保障:A、分层管理。针对不同的中小微企业客户,公司从客户所处行业、所在区域以及财税人员的综合素质等特点进行了分层管理,同时,在自主财税和代账财税两项业务上,分别建立了不同的营销和服务团队,并根据客户的需求和特点,有针对性的提供服务。B、专属服务。每一个客户在亿企赢平台都有专属的客户经理为其提供服务,从而能更精准更深入地理解、服务、引领客户,客户可以方便地获取服务、及时了解公司的产品动向、业界动态等,从而避免出现因客户数量大而降低服务质量的情形;C、三级服务体系。为保障专属服务,公司建立了三级运营服务体系,一线专属客户经理、二线区域个性化运营及服务支持、三线事业部标准化产品、内容、培训及咨询和分级分类运营支持,为客户提供最及时、最便捷的服务。

  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在亿企助手、亿企代账等平台汇聚了超过500万用户的企业,其中120万为公司的付费客户。公司通过向该等客户提供智能化的“票、财、税”管理服务与“培训赋能、咨询服务和知识服务”等,帮助中小微企业正确记账、规范纳税,提升财税事务处理效率与财税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实现与广大中小微企业的共同成长。

  (三)主要产品的原材料

  公司从事财税信息化行业,主要业务为税务系统开发与运维和企业财税综合服务,主要成本为人工,外购的原材料占比较低。公司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云系统平台及服务、数字证书服务、系统测试、上线辅助服务、扫描仪及存储设备等硬件设备、积分兑换商品等。公司自成立以来与各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情况

  随着国家对财税信息化进程的大力推进,越来越多的税务机关及纳税企业注重自身信息化建设,对财税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的需求也随之增加,行业信息化技术更加成熟。在这个大环境下,财税信息化行业内大量企业将加大财税信息化业务投入,以扩大市场占有率。

  (1)税务机关信息系统建设领域的竞争状况

  在税务机关服务方面,随着我国税务信息化建设思路日趋成熟,各主要业务模块信息系统搭建已基本完成。未来几年,根据财税改革,拓展及提升完善已有信息系统功能、优化用户界面、集成整合各个独立的信息系统以推动数据共享共用将成为我国税务信息化的主要发展方向。建设内容的转变使得税务信息化企业必须更加注重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以及用户体验的提升,并对其系统的集成整合能力、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等技术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在该领域深耕多年的先行者已凭借对我国税务系统的深刻理解和丰富经验取得了较为稳固的竞争地位,系统集成整合能力较强或者善于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搭建数据分析模型、指标体系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税务信息化企业,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对于新进入者或者规模较小、技术实力较弱、以开发单个独立信息系统为主的企业,则难以获得较好的机会。

  (2)企业财税服务领域的竞争状况

  在企业财税服务方面,财税服务市场是一个对专业水平要求较高的市场,涉及财税服务及互联网信息技术等许多专业细分领域。目前,行业的竞争主要从单业务领域、单服务形态升级成集多个业务融合的综合服务。

  随着国家财税政策改革的深化、以金税工程为代表的财税信息化进程的推进和“互联网+”的发展,利用“互联网+”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企业财税综合服务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企业财税服务行业进入快速成长期。广大企业亟需的优质财税服务类型包括基于“互联网+财税”的 “票财税”一体化服务,集人员、工资、个税、社保服务应用为一体的智慧人事财税服务平台,帮助纳税人规范纳税、降低税务风险、做好信用守护及提示享受税收优惠等财税综合服务。

  因此,除了较强的系统开发能力与较高的财税专业水平以外,还要求财税服务企业投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所需设备并掌握相关技术以及具备覆盖广泛的服务销售网络与完善规范的服务体系。由于初始投入大,存在业务和技术壁垒,只有规模较大且拥有较强的行业积累、完善的服务体系以及领先的业务技术实力的企业才有可能参与,未来的行业格局或将出现只有几家有实力的公司占据竞争优势的情况,规模较小、实力较弱的公司,其市场份额将逐步减小。另外,目前能够打通财务、税务、资金、企业内部管理等环节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全产业生态链的公司不多,这将成为行业未来发展方向之一。

  2、行业竞争地位

  (1)发行人产品或服务在目标市场的地位

  目前,国内从事财税信息化业务的主要企业为发行人、航天信息、金财互联、顺利办、旋极信息及中国软件等,市场格局较为集中。以下主要通过收入规模、细分领域市场地位等方面说明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排名情况,具体如下:

  ①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收入规模

  A、财税信息化整体收入规模对比

  2017年至2019年,公司收入规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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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表中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收入均为财税信息化营业收入,摘自各公司年度报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日,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上表,2017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7,780.62万元和130,058.02万元、139,796.77万元,复合增长率为26.20%,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

  航天信息和中国软件营业收入相对较高,主要系:航天信息除了经营与发行人近似的财税信息化业务外,还从事防伪税控硬件设备的销售;中国软件除了财税信息化业务外,还包括党建云建设业务。而与金财互联、顺利办、旋极信息相比,公司营业收入处于较高水平。因此,从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来看,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B、与公司近似业务收入规模对比

  根据各可比上市公司2019年度报告,可比上市公司与公司有关的G端、B端收入金额与发行人对比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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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航天信息企业财税综合服务近似业务为财税会员服务,2019年年度报告未披露该业务收入。

  注2:旋极信息企业财税综合服务近似业务为税务信息化产品及服务,主要为税控服务。

  根据上表,在税务软件开发与运维业务相近领域,2019年度,中国软件位居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第一名,服务化业务营业收入17.88亿元,包括税务行业、党建云等,税友集团位居第二,税务软件开发与运维业务营业收入为4.85亿元,较2018年度增长37.78%;在企业财税综合服务业务相近领域,公司营业收入为9.10亿元,相比其他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B端收入的金额较高,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②公司所涉及细分领域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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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期内,公司在涉税领域已积累用户超过500万企业用户,其中2018年付费用户数量累计超过160万,受经济增长幅度下滑及公司调整经营策略的影响,付费用户数量有所下降,但2019年依然超过135万,企业财税综合服务营业收入9.10亿,2020年企业财税综合服务营业收入为8.25亿元。。在我国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财务信息化行业的快速发展趋势下,公司利用自身产品性能、服务质量、研发能力的竞争优势,将能保持较好的持续盈利能力。

  历经多年的发展,税友集团以持续研发创新能力为驱动,凭借业内领先的技术水平、财税行业深厚的知识积累、丰富的项目经验和客户资源及完善的服务体系等优势,塑造了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财税综合服务,在财税信息化领域取得了领先的市场地位,是国内最具规模的财税信息化综合服务提供商之一。

  2、发行人行业地位

  目前,国内从事财税信息化业务的主要企业为本公司、航天信息、金财互联、顺利办、旋极信息及中国软件等,市场格局较为集中。公司顺应国家财税政策改革,助力国家财税信息化建设和广大中小微企业的规范运营,是国内最具规模的财税信息化综合服务提供商之一。

  历经多年的发展,公司以持续研发创新能力为驱动,凭借业内领先的技术水平、财税行业深厚的知识积累、丰富的项目经验和客户资源及完善的服务体系等优势,塑造了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在财税信息化领域取得了领先的市场地位。

  (1)在税务系统开发与运维方面,公司以“以科技引领税费治理现代化”为使命,以“税友”为品牌,顺应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战略导向和财税信息化发展趋势,通过对业务变革的研究,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和成熟的应用经验,为税务机关提供自然人税收管理、税务数据分析管理、智慧电子税务局系统的开发与运维等服务,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减少税源流失,实现智慧征管和决策。

  截至目前,公司承建并持续优化国家税务总局的管理决策分析平台系统(第2包)和个人税收管理系统两大金税三期核心项目;中标国家社保费管理子系统项目-社保费征管的核心信息化系统;中标国家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应用系统建设及服务项目——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部分),建成首个全国大集中的云化税务系统,并实现了系统在全国税务机关推广应用,系统可支撑全国7.8亿自然人纳税人和3,000万扣缴单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服务,有效支撑和保障国家税制改革的政策落地,是国家税务信息化领域的重要建设单位,奠定了公司在税务数据分析及自然人税收管理领域领先的市场地位。公司承建的智慧电子税务局业务已经覆盖河北、广东、深圳、新疆、上海、宁波、甘肃、四川、重庆等9个省市,并率先在上海、宁波、四川等地区进行了云化电子税务局的建设,使用该系统的纳税企业超过800万。

  (2)在企业财税综合服务方面,公司以“让中国中小企业健康成长不再困难”为使命,以“亿企赢”为品牌,围绕广大中小微企业的财税、人事等管理需求,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以智能化的票、财、税工具帮助中小微企业正确记账、规范纳税,提升财税事务处理效率;以培训赋能、咨询服务和知识服务提升财税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助力新时代财税人员升级转型为经营管理人才;达成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运营、降低成本、人才升级的目标,实现中小微企业的健康成长。截至目前,公司设立了两大远程服务中心、20多家省级分支机构、200余个服务网点,配备了超过1,700名服务人员,为超过500万用户提供企业财税综合服务,其中包括120万付费用户,形成了一个完整、高效的综合服务体系。

  公司注重技术研发,拥有超过3,000名技术人员,参与了16项行业技术标准制定,是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理事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信用等级AAA企业等,2017年凭借“税务大数据计算与服务关键技术及其应用”项目荣获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公司通过了CMMI ML4、ITSS二级,并全面建立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0000 IT服务管理体系、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综上所述,发行人竞争优势明显,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竞争地位。报告期内,发行人利用早年中标的先发优势,并凭借业务经验、技术、人才优势和资金实力等,连续中标国税总局金税三期、省市电子税务局等项目,同时,利用多年深耕的区域市场培养的大量忠实中小微企业会员客户优势,在国内税收政策不断完善的同时,加强了软件产品的功能以及服务水平,推动了报告期内公司税务系统开发和运维、企业财税综合服务的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五、与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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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1、房屋及不动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房屋及不动产共95处,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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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尚未办理房产证房产: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共2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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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租赁房屋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自有物业建筑面积合计超过13万平方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物业主要用作全国各地经营网点的办公场所或员工宿舍。发行人不属于生产型企业,因此,租赁办公场所发生变更不会对发行人业务的持续稳定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处地区办公楼资源充足,具备可替代性。

  根据发行人租赁合同、租赁物业的房屋产权证书、授权文件、租赁备案文件等资料,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租赁的面积为在20平方米以上(不含20平方米)的主要物业共166处,租赁面积合计约3.15万平方米,其中130处租赁物业的出租方提供了相应的房屋权属证书,面积合计约2.23万平方米;另有36处租赁物业的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权属证书,面积合计约0.92万平方米。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物业存在瑕疵的情况

  根据出租方已提供的租赁物业房屋权属证书及承诺函,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述170处租赁物业中,存在瑕疵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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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第2项涉及集体土地的租赁物业,根据该等物业出租方提供的权属证书及承诺,相关出租方取得、使用该等租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合法。

  上述第3项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权属证书的租赁物业,根据发行人的确认与承诺,相关物业出租方未提供物业权属证明的情形没有影响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实际使用该等物业。

  就上述租赁物业存在瑕疵可能导致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无法继续承租相应租赁物业的风险,其中30处的物业出租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因租赁房屋存在权利瑕疵导致租赁合同无效、租赁房屋被拆除或发生任何其他影响租赁房屋的正常使用的情形,并因此给承租方的正常经营造成任何经济损失的,出租方愿意予以赔偿。

  就上述租赁物业存在瑕疵的情况,承租方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被处罚主体,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上述物业不构成重大违法。

  2、关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登记备案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承租的163处物业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号)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上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承租物业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违反该法规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因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房屋租赁未按照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自上述未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合同签署至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曾收到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亦未因该不规范行为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若未来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改正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将积极协调并尽力促成出租方与其共同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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