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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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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6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37号),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分析,并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书面说明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根据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你公司股票交易自2020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你公司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请自查并明确说明你公司股票交易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十三章、第十四章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回复:

  1、公司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十三章13.3条第六项规定的“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3.3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3.3条规定的其他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十四章14.3.1、14.4.1、14.5.4条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88,468,801.88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758,969.3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9,396,213.58元。营业收入在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金额为250,479,646.87元。

  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十四章14.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

  (2)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231,107,987.15元,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十四章14.3.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

  (3)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2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十四章14.3.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4)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十四章14.3.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十四章14.3.1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情形”;

  (5)公司亦未触及其他类型的退市风险情形。

  3、公司不存在《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但存在《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2)中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即“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按新规执行,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已触及原《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的情形“(一)因净利润触及本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如果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则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综上所述,根据最新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2020年度报告后不存在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故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撤销,则公司的股票简称将由“*ST同洲”变更为“ST同洲”,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公司股票代码不变。

  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8亿元,同比下降63.12%,通信及相关设备产品毛利率为12.56%,同比下降6.16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54亿元,净利润连续3年为负,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1.49亿元,扣非后净利润连续7年为负。

  (1)请你公司结合行业环境、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详细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主营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主营产品在行业内是否具有竞争力,以及你公司为改善经营业绩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回复:

  1、公司近两年按产品分类营业收入情况对比: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近两年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对比: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续上表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主要因为有线电视接入设备和卫星电视用户终端设备销售同比大幅下降,主要原因如下:(1)因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国内外经济遭受巨大冲击,运营商客户复工延迟,公司部分海外重要客户所在地区南美、东南亚等地封国,导致订单有所减少;(2)受到海思芯片短缺影响,行业整体受挫;(3)公司为优化订单质量,主动放弃承接部分回款周期长且毛利低的订单,同时为稳定海外优质客户,订单价格有所下降。

  随着收入的大幅下降,公司产能得不到充分利用,固定成本无法摊薄,再加上全球芯片供应紧张,原材料(存储芯片DDR3、EMMCFlash及NORFlash)价格同比大幅上涨,产品直接材料成本上升,导致公司2020年主要产品毛利率大幅下降。

  公司有线电视接入设备与高斯贝尔数字电视产品、银河电子的数字电视智能终端、四川九洲的数字家庭多媒体产品具有相对可比性。公司与高斯贝尔相关产品以外销为主,2020年销售收入、毛利率均出现了大幅下滑,四川九洲同类产品以内销为主,毛利率相对稳定但也出现了小幅下降。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提前实施供应链采购与产品线研发全流程的配合;同时,调整公司外币汇率管理策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是业内针对平台及终端具有全面开发能力的公司之一,公司具备海外CA(加密方案)集成能力,后续将发挥优势,提升方案的综合竞争力,单品终端的市场开拓能力。

  2、2021年经营业绩改善措施如下:

  (1)2021年公司将重点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降低库存占用资金,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周转效率,减少信用减值损失,加强现金流的预测、平衡和筹划,确保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2021年公司将通过“平台+运营+终端+服务”的模式,充分利用公司前端到终端的优势,为广电及运营商用户提供节目内容和关联服务。公司将利用与广电运营商深度合作及国内市场规模效应,推进研发、供应链、市场的融合,提升终端产品毛利率;继续推进与优质客户的全业务合作,重点布局亚太、拉丁美洲等新兴市场的数字电视整转平移机会,提升欧美高端市场份额。

  (3)公司将继续在全业务媒体融合平台、智能运维等关键产品和技术进行研发投入与应用,聚焦于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网关、多媒体终端等产品的研发与市场推广;积极进行融媒体平台的国际化研发,实现全媒体平台向海外市场的拓展;同时公司将加大在以物联网为核心的智慧园区、智慧建筑、城市物联网应用云平台等领域的投入,积极融入产业生态、拓展销售渠道,提高新型业务的产值规模和利润,全面向“物联化”、“智慧化”升级,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持续推动全球数字视讯、物联网、全媒体终端、Google TV OTT终端研发与市场拓展,以满足家庭的智慧化升级需求,并拓展业务覆盖到建筑、园区和城市范畴。另外,公司将根据市场导向,开拓OEM业务,丰富业务结构、提升利润空间。

  (4)2021年公司将继续加强供应链管理,推行关键物料验证、多种品牌兼容、国产化替代等多项降成本措施。公司以智能制造为方向,提高自动化水平、减少人力成本。

  (5)2020年公司通过业务整顿、团队优化,将有效降低2021年人力成本,提升人均效能。2021年公司将进一步控制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

  (2)报告期内,你公司国外销售毛利率为5.65%,同比下降11.14个百分点,国内销售毛利率为20.07%,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国内外销售毛利率变化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2019年和2020年国内外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设备类销售业务包括有线电视接入设备、卫星电视用户终端设备以及其他设备的销售业务。

  2020年公司国际业务毛利率较上年下降11.14个百分点,而国内业务毛利率仅较上年下降4.40个百分点,国内外销售毛利率变化差异较大,主要原因为国内、国际销售收入的构成不同导致。公司国际业务几乎全部为设备类销售业务,2020年国际业务毛利率下降幅度与国际设备类销售业务几乎完全相同。虽然2020年国内设备类销售业务毛利率下降幅度与国际设备类销售业务较为接近,但由于国内设备类销售业务销售收入下滑导致毛利率较高的平台交付及运维收入占比提高,导致国内业务毛利率下降幅度远小于国际业务。

  (3)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国外营业收入1.91亿元,国内营业收入0.97亿元,国外营业收入占比66.25%。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针对海外收入确认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得的审计证据,并对海外收入真实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1、我们对同洲电子海外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执行了下列审计程序: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了解和评估收入确认的方法、时点,分析判断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结合产品类型对本期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对毛利率变动进行分析;

  (4)对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或订单,检查报关单和货运提单,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5)选择样本向客户实施函证程序,询证发生的销售额及往来款项余额确认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6)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将查询的出口金额与账上出口收入核对;

  (7)抽取记账凭证,检查外汇水单和银行进账单等单据,核查付款方是否为同洲电子客户;

  (8)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交易进行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9)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我们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

  (1)收入明细表、主要客户销售合同或订单;

  (2)出口报关单、销售发票、提单、收款记录;

  (3)中国电子口岸系统查询的出口金额;

  (4)函证。

  2、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同洲电子海外收入的确认是真实、准确的。

  3、报告期末,你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6.67%,同比上升6.28个百分点,流动比率0.86,其中,流动资产3.83亿元,流动负债4.47亿元。同时,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请你公司结合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构成、你公司资金及现金流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以及你公司为改善财务状况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回复:

  2020年年末,公司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020年年底公司流动资产合计3.83亿元,流动负债合计4.47亿元,流动比率0.86,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0.64亿元,其他应付款中对深圳市同舟共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期末余额为0.77亿元,是由于公司转让给深圳市同舟共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共青城猎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尚未办理过户,公司收到的深圳市同舟共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0.77亿元暂时计入其他应付款,此款项暂时不需结算,对公司流动性暂不产生影响。对某单位的期末余额为0.79亿元,形成原因为某单位为公司的应收账款提供保理后公司收到的对应应收账款暂时未进行支付,此款项暂时未结算,预计暂时对公司流动性无影响,扣除此两项暂时不需要结算后的流动负债为2.91亿元,流动资产足以覆盖此金额。另外,2020年公司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经营活动现金的净流量较上年同期有一定改善。

  综上,公司目前暂不存在短期偿债风险。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取得更多银行授信额度,支持业务发展。

  4、2021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因2015年虚假销售、坏账准备调整、减值准备计提跨期等多个事项,你公司对前期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及成本、期间费用、信用减值损失、应收账款、存货等多个科目进行调整。请你公司结合上述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以及针对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执行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

  回复:

  1、公司于2021年3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1]1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主要违法事实如下:

  (1)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由此同洲电子2014年度虚减净利润2,630万元,2015年度虚增净利润2,897.77万元,2016年度虚减净利润267.77万元。

  (2)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同洲电子2015年度虚增净利润3,950万元,2016年度虚减净利润3,935.67万元。

  (3)虚构销售收入

  2015年3月,虚增2015年度营业收入1,254.35万元,虚增2015年度净利润1,254.35万元。2015年12月,虚增2015年度营业收入2,920.05万元,虚增2015年度净利润2,920.05万元。

  综上,同洲电子2014年度虚减净利润2,630万元,2015年度虚增利润11,022.16万元,2016年度虚减净利润4,203.44万元,分别占合并利润表当期披露利润的6.31%、164.17%和6.89%,并导致2015年度净利润由亏损转为盈利,同洲电子披露的2014年、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针对此涉嫌违法的行为及相关责任进行了认定,目前,涉案的主要责任人员已全部离职。公司2015年度产生违法的现象是公司时任治理层和管理层部分成员凌驾于内控之上所致,公司现已由新任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规范,现任治理层和管理层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认定情况,从2019年度起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已对和违法事实及会计处理不当相关的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020年下半年公司新的管理层对公司前期账务进行了梳理,并对营业收入和成本、期间费用、存货等项目进行了前期更正调整,并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经调整后,公司财务报表更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经营状况。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21】007439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缺陷。

  公司后续还将对2014-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和违法事实及会计处理不当等相关的科目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经公司测算,公司判断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2017年度业绩出现亏损。

  具体整改措施:

  1、加强公司风险控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完善业务管理流程,在制度层面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严格落实、推进,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同时,加强公司制度监管和执行,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事项零容忍。

  2、加强财务制度建设,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对财务核算的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准确地对公司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公司已制定财务相关流程制度更新计划,已更新《财务权签人分成审批制度》,正在更新《费用报销审批制度》,《绩效管理办法》,全面梳理与完善《采购付款流程》、《收入与应收账款流程》、《存货管理流程》、《固定资产管理》、《税务申报与核算流程》等,从正向规则上保障账务处理准确,业务合规。

  3、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准确理解会计准则新的规定和要求,正确对公司相关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公司内部组织业务基础知识培训、会计准则培训、收入及应收专项培训、资产减值专项培训等。公司已聘请外部管理咨询讲师针对财务方面开展专项讲座,以此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快速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准确理解会计准则新的规定和要求,以保障对公司相关业务账务进行正确处理。

  4、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加强内审部门日常工作的审核、核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对会计核算中的错误及时发现和更正。制定年度专项审计计划、季度财务稽核计划,对发生过差错的业务场景、大额高频场景、低频特殊场景等开展专项自检,保障核算质量。

  5、报告期内,你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07,报告期末,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75.49%,账龄在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42.77%,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达41.12%。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是否对客户履约能力进行了审慎判断以降低回款风险,公司设置的信用账期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在销售业务发生后公司是否采取必要的措施督促客户回款,公司与销售业务、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缺陷。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2020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07,周转率较低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收入大幅下降,但由于部分前期的应收款结算期较长在2020年末还未回款,2020年平均应收账款余额仍较大,使2020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

  2020年末,账龄在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较高,主要原因为2020年收入大幅下降,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减少所致。

  公司在销售业务中,对客户履约能力的判断、给客户的账期、以及对应收账款的管理说明如下:

  第一、对客户履约能力的判断

  公司客户分国内客户和国外客户,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管理,控制信用风险。

  1、国内客户

  公司制定了《国内客户信用管理规定》,对客户信用进行管理。公司在承接新客户时,客户经理需对客户资信进行调查,收集客户的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等资料,并填写《客户信用等级评定表》。财经管理部会同客户经理一起初步评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呈报公司财务总监、国内营销部总经理、财务主管领导及国内营销主管领导审核,确定新客户的信用等级。

  每年,客户信用等级重新梳理评定一次,根据客户应收账款情况、商机情况、客户性质及是否上市几个方面来整理最终得分,按照得分情况划分客户信用等级,后续可由审批领导手动调整。

  2、国外客户

  公司主要通过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购买《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以降低公司的货款回收风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给予公司相应承保额度。对于具有赊销风险较高的客户,由公司客户经理填写《资信调查申请表》提供给商务专员安排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并出具《海外资信报告》。为此,公司制定了《信保之资信调查流程》和《信保之额度申请流程》等制度,以控制公司海外客户的信用风险。

  对于未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的客户,公司制定了《客户信贷确认规范》。根据销售合同条款,如果客户无预付订金,需在收到客户银行信用证后方可开始安排相关生产流程。如果客户预付订金,由客户经理负责确认订金已到账后安排生产,生产完工后需取得剩余金额《银行信用证》后方可发货。

  第二、公司对客户的信用账期

  公司对客户的信用账期是由客户的具体信用情况确定的,公司制定了《客户信用管理规定》,在与客户正式合作前,会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合理确定信用账期,最后在交易合同中体现具体的信用账期。

  公司未查询到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信用账期情况,公司的信用账期无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

  第三、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管理

  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每月初,营销中心应收账款部根据当月发货与回款情况编制《应收账款表》,以邮件形式发给各地区客户经理,客户经理与客户进行对账确认。同时,编制《应收账款账龄表》,发送给各区办事处客户经理作为款项催收参考信息,并发送给销售会计、各业务部负责人,使公司主要业务和管理人员清楚公司应收款情况。

  每季度,应收账款部将《客户对账单》发送给客户进行对账。若出现核对不符,市场财经专员与客户经理或客户方面及时沟通并查找差异原因。

  公司应收账款根据账期划由不同机构负责催收和管理,账期未超过六个月的,业务部门是该笔应收账款的第一责任部门,由业务经办部门及业务经办人负责催收、财经管理部是该笔应收账款的主管部门,负责该笔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催收监督,财经管理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业务经办人或经办部门负责人怠于催收,有权按照本办法规定提请人力资源部对相关责任人给与处罚。

  账期超过六个月的应收账款,由业务部门转交公司应收账款小组负责催收,财经管理部是该应收账款主管部门,负责按照组织应收账款小组会议并监督应收账款小组相关决议的执行情况。

  经多次催收客户仍未付款的,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由公司法律部门采取仲裁或诉讼的形式催收。

  综上所述,公司与销售业务、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缺陷。

  会计师回复:

  1、我们在本次年报审计中,关注了同洲电子销售业务、应收账款管理的内部控制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并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得到执行,并通过控制测试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了解应收账款形成原因,对销售合同或订单、报关单、送货单或提单、销售发票等进行抽查,核查客户交易真实性;

  (3)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依据;

  (4)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的准确性;

  (5)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2、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未发现同洲电子销售业务、应收账款管理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6、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8亿元,同比下降63.12%,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36亿元,同比下降57.93%,收入延续下滑趋势。同时,报告期内你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率均较2019年度明显下降。请你公司结合上述情况,详细说明你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是否存在过时风险,并自查相关的固定资产、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公司近期营业收入下降原因

  (1)公司收入2020年度比2019年度下降的主要原因请见问题2中(1)的相关回复。

  (2)公司收入2021年第一季度比2020年第一季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

  1)新冠疫情2020年4月才开始在国外爆发,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海外市场影响相对较小,而2021年第一季度国外新冠疫情仍严重,使公司国际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2)公司进行毛利管控,主动放弃低毛利订单,以便将更多资源分配到高毛利产品上,对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有一定影响。

  2、公司2020年度和2019年度应收账款和存货周转率情况

  公司2020年度和2019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如下:

  ■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收入大幅下降,但由于部分前期的应收款结算期较长且在2020年末还未回款,2020年平均应收款余额仍较大,使2020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下降。

  公司存货周转率下降主要原因为:由于2020年度收入大幅下降,成本相应大幅下降,但由于期初存货余额较大,期末也需要保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存货,使2020年度存货周转率大幅下降。

  3、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不存在过时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机顶盒,根据Grand View Research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球机顶盒市场需求量为3.21亿台,预测2022年全球电视机顶盒市场需求达3.37亿台。

  机顶盒已从单纯的电视信号播放设备,逐步转变为智能家居的重要入口之一。机顶盒由传统的有线机顶盒,演变成智能机顶盒、网络机顶盒、智能网关,融合娱乐功能的产品将成为市场追捧的热点。在开放式平台下,机顶盒将成为连接电视、网络和程序之间的智能设备。同时,机顶盒还可以作为家庭网关,作为智能家居的入口或成为物联网的网关载体。

  今年广电网络完成整合,全国建立起“一张大网”,节目源必然增加,也将提高对用户的吸引力,从而提高对机顶盒的需求量。

  作为机顶盒另外一个形态网络机顶盒来说,由于智能电视的不断发展,大屏、更智能的体验是大多数用户的选择,但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不同功能、更加智能的电视也层出不穷,即使现在最高配置的智能电视相关功能模块在未来的一段时间也都会被淘汰,而更换电视机顶盒是消费者体验前沿技术最经济的办法,所以机顶盒短时间内不会过时。

  综上,未来一定时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不存在过时的风险。

  4、2020年末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的背景下,公司的房屋及建筑物公允价值均大幅提升,不存在减值迹象,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公司的机器设备主要在南通的子公司,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同时,由于该子公司在2012年全面投产,当时主要购买的主要设备在2020年末大部分已达到折旧年限。另外,公司主营产品生产中的主要工序为贴片和组装,所使用的机器设备通用性强,不需要改装的情况下即可用于其他产品的生产,设备转让的价值也较高。故公司的机器设备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的运输设备为小汽车,目前均正常使用,不存在减值迹象,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的电子设备和其他设备,由于公司业务量下降并连续多年亏损,近年新购进的设备较少,而以前购买的设备在2020年末较多已达折旧年限。对未达折旧年限的电子设备和其他设备,公司以单项设备判定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计算需计提的减值金额。

  5、2020年末公司无形资产中非专利技术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公司无形资产中非专利技术计提的24,672,910.75元减值准备,为公司以前开发手机产品所形成的技术在以前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公司无形资产中非专利技术2020年末账面价值为1,180,974.84元,主要为2020年购买的1,221,698.11元路内停车系统摊销后的余额。故公司期末无形资产中非专利技术的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6、2020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委托加工材料主要是根据材料在订单上的可消耗情况、本身质量状况、以及结合库龄来测算其可变现净值。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主要是根据产品的订单状况、质量状况、以及结合库龄来测算其可变现净值,用估计售价减去在销售过程中估计要发生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达36.70%,公司对跌价准备作了充分的预计。

  会计师回复:

  1、我们在本次年报审计中,关注了同洲电子固定资产、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并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对固定资产和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准备的计提执行的审计程序:

  1)通过询问、观察、穿行测试了解同洲电子长期资产管理循环的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通过控制测试确认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执行;

  2)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执行抽盘程序,检查资产的数量、状况;

  3)获取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清单及减值准备计算表,评估资产减值测试中釆用的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并重新计算;

  4)根据同洲电子的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执行的审计程序:

  1)通过询问、观察、穿行测试了解公司采购与付款、生产与仓储循环的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通过控制测试确认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执行,并对同洲电子的存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对存货执行监盘程序,检查存货数量、状况;

  3)获取同洲电子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执行存货减值测试,检查是否按相关会计政策执行。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本期的变化情况等,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获取公司存货期末库龄清单,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重点检查,分析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2、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同洲电子报告期末对固定资产、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7、报告期内,你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为60.62%,与2019年度基本持平,前五大供应商集中度为50.81%,同比上升22.84个百分点,其中第一大供应商采购占比由7.73%提升至35.51%。

  (1)请你公司披露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所属地区、成立时间、过去三年与你公司的交易情况、报告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及截至目前回款情况。

  回复: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集中度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披露上述供应商所属地区、成立时间及过去三年与你公司的交易情况。

  回复:

  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前五大供应商集中度大幅上升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2020年1.7亿余元的采购总额相对于2019年5亿余元的采购总额,下降近百分之七十;另一方面,由于2020年哥伦比亚项目的需要,向供应商一采购了一批成品,导致供应商一采购占比增加,进而也导致了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增加。

  为哥伦比亚项目向供应商采购成品的原因系公司之前没有生产该产品,自己生产需重新开模、测试、调制等研发投入,根据公司预估新产品量产前期投入成本较高,且不能满足客户交期要求,故选择直接采购成品销售。

  (3)请你公司核查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与你公司、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

  经公司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8、你公司研发人员数量由2018年末的317人减少至2019年末的220人,本报告期末继续减少至130人,研发投入金额由2019年的7,406.43万元减少至2020年的4,036.16万元,同比下降45.50%。

  (1)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研发人员数量继续大幅减少的原因,离职研发人员是否为公司核心研发人员,相关情况是否对你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回复:

  2020年报告期内研发人员数量继续大幅减少的原因为:绝大部分人员因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的原因离职,有很少部分人员因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而离开公司;有小部分人员因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离职研发人员中有部分核心研发人员,核心研发人员离职导致部分项目交付有些延期,公司对此进行了提前规划安排,因此,相关人员离职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13.99%。请说明你公司研发投入涉及的具体项目,相关项目与你公司现有经营业务是否存在关联性、是否已有实际应用并转化为公司业绩,并结合你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方向详细说明公司相应技术储备是否充分。

  回复:

  公司研发投入涉及的项目主要在软件平台方面,如物联网,法制融屏,江苏、福建、黑龙江等地VOD点播、增值业务,融媒体开发,hisi方案替代,NAGRA主流CA集成。

  相关研发项目有力支撑公司现有经营业务,例如,物联网项目在沈抚新区、大湾区展示中心、法治融屏项目都已经落地且已实现一部分收入,并且后续在江苏还会落地影院项目、智慧乡村项目等。NAGRA集成在欧洲、中东和拉美、非洲等地已有成功案例。同洲通过研发项目的合作,可以衔接一线运营商客户。

  所以,相关项目与公司现有经营业务存在关联性,已有部分实际应用并转化为公司业绩。

  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13.9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比2019年度上升4.52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相较2019年度大幅减少,但同洲一直是研发驱动型公司,主要偏向定制化TOB业务,必然会比较倚重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是保障公司端到端方案、全业务平台开发优势的先决条件,进而能体现行业生存潜在竞争力。

  9、报告期末,你公司参股公司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同洲”)非经营性占用的公司资金余额为3,297.92万元,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自你公司于2015年末对外转让湖北同洲51%股权后一直未归还。请你公司结合湖北同洲最近三年财务状况,详细说明湖北同洲是否存在恶意拖欠占用资金的情形,以及你公司为收回占用资金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具体措施,你公司如何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回复:

  湖北同洲信息港有限公司提供给公司的财务报表显示其近三年财务状况(未经审计)如下:

  湖北同洲2018年至2020年期末的净资产分别为:-1,799.20万元、-1,806.53万元、-2,070.84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全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9.98万元、168.16万元、203.02万元;2018年至2020年全年净利润分别为:-133.85万元、-7.33万元、-264.31万元。湖北同洲提供的财务报表显示湖北同洲连续多年经营亏损,公司无法判断对方是否存在恶意拖欠占用资金的情形。

  为了收回湖北同洲对公司的欠款,公司以湖北同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湖北同洲进行破产清算,详细请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进展的公告》,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对湖北同洲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公司对湖北同洲的股权投资已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对湖北同洲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管理层一直在努力督促对方尽快还款,截至目前,公司管理层仍在积极的与对方管理层沟通,督促湖北同洲尽快归还其非经营占用的公司资金。

  10、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中有707.48万元处于诉讼冻结状态。请你公司说明上述诉讼冻结事项是否涉及银行账户被冻结,并核查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如存在,请详细说明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需对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中有707.48万元处于诉讼冻结状态,上述诉讼冻结事项未涉及银行账户被冻结。截止到目前,上述诉讼事项已完结,上述诉讼涉及冻结资金已支付,公司不存在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11、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7,947.72万元,均为权益工具投资。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705.61万元。请你公司披露相关权益工具投资的具体情况,包括投资项目名称、初始投资成本、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年确认的股利收入等。

  回复:

  公司相关权益工具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表格中“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是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21)第3-0113号评估报告进行的会计处理。

  12、报告期内,你公司新增在建工程(待安装设备)185.96万元,并计提减值准备111.50万元。请你公司说明新增在建工程涉及的具体项目,对当期新增在建工程即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涉及的相关采购、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缺陷。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020年度公司新增的在建工程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康力欣无线测试仪和六邦智能封切机为待安装验收的设备。

  智能协作机器人为公司为提高生产自动化而定制的专用设备,该项目于2019年5月与供应商签署合同。2020年首批设备到货后,经多次安装调试,仍无法达到可使用状态。由于供应商很难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在建工程计提了减值准备。同时,公司将积极与供应商沟通,争取尽快完成相关赔偿事项,并考虑在必要情况下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公司利益。

  智能协作机器人为公司定制的专用设备,项目审批和合同签订均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审批,但由于定制产品在技术实现上的不可确定性,未能达到开发目的,不为公司采购、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造成。

  综上所述,公司对当期新增在建工程即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的,是适当的,涉及的相关采购、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缺陷。

  会计师回复:

  1、我们在本次年报审计中,针对在建工程,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评估并测试了同洲电子长期资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

  (2)取得同洲电子在建工程的清单,实地查看建工程,观察在建工程的状况;

  (3)检查在建工程的相关合同和在建工程物资的收货单据,复核账上记录的在建工程金额是否正确;

  (4)对在建工程计提的减值准备进行复核;

  (5)评估在建工程在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是否恰当。

  2、核查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同洲电子在建工程减值计提合理,涉及的相关采购、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

  13、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国外营业收入1.91亿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66.25%,同时,形成汇兑损失达0.17亿元。请你公司说明针对汇率波动影响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回复:

  公司2020年产生0.17亿元的汇兑损失,主要是由两部分构成,即已实现汇兑损益和未实现汇兑损益,其中又以未实现汇兑损益占比较大。已实现汇兑损益主要是由外币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债权债务的结算,买卖外汇货币等方式产生的;而未实现汇兑损益的产生,主要是由公司信用政策、供应商的结算条件等而产生的外币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债权债务因为汇率的变动引起账面价值变动造成的。

  针对汇率波动影响,公司财务人员将加强汇率变化的跟踪、观察和汇率相关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公司为了减少汇兑损失对当期利润的影响,在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下,尽量减少持有外币货币的时间,以减少长期持有外币造成的因为汇率变化而产生汇兑损失的风险,例如在取得外币货币后,尽快将其兑换为人民币;同时,对于需要用外汇支付的债务,尽量在支付时才兑换为外币支付,对于确定的远期收付外汇事项,采用远期结售汇等,在人民币贬值的情况下做相反的处理,通过各种方式减少当期实际汇兑损失。

  对于未实现汇兑损益,因为是外币债权债务未结算,在汇率变动的情况下引起的账面价值变化造成的汇兑损益,为减少这部分的汇兑损失风险。首先,在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下,加强外币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管理,在与客户商定结算条件时,尽量缩短账期,尽量减少外币付款和供应商实际发货结算的间隔时间,对于确定的远期债权债务结算事项,采用远期结售汇方式等,在人民币贬值的情况下做相反的处理,以减少因为汇率变化而产生未实现汇兑损失的风险;其次,合理配比外币债权债务比例,在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下,尽量使外币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金额小于外币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的金额,达到债务的汇兑收益大于债权的汇兑损失,即债权债务汇兑损益对冲,在人民币贬值的情况下做相反的处理,以减少因为汇率变化而产生未实现汇兑损失的风险;再次,在发生债权债务时,可以尽量选择采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尽量减少外币资产,负债的比例,从而减少因为汇率变化产生汇兑损失的风险;最后,在汇率频繁大幅变动的情况下,在履行公司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后,可以合理的运用金融工具及金融衍生品来达到降低因为汇率变动造成汇兑损失的风险的目的,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远期合同套期保值,货币期货套期保值,货币期权套期保值,货币掉期等。

  14、你公司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表格列示的各类款项的期初账面余额与2019年年度报告中相关表格列示的期末账面余额不一致。请你公司核对相关数据填列是否准确。

  回复:

  经公司核查,因工作人员疏忽,本期报告中将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的期初数填列错误,现更正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6月7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将于2021年6月8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2、由于公司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十三章13.3条第六项规定的“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2)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新规中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但由于公司2018、2019、2020年度连续三年亏损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故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6月8日开市起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2021年6月8日开市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T同洲”变更为“ST同洲”,股票代码仍为“00205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3.2.1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0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同洲电子”变更为“*ST同洲”。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股票代码仍为002052。

  二、公司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1,107,987.15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8,468,801.88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758,969.3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9,396,213.58元。

  经公司核查,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十三章、第十四章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三、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同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6月7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将于2021年6月8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由于公司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十三章13.3条第六项规定的“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1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号)第四项(2)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新规中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但由于公司2018、2019、2020年度连续三年亏损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故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6月8日开市起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1年6月8日开市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T同洲”变更为“ST同洲”,股票代码仍为“00205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64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2020年年度报告》中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的期初数填列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文为:

  ■

  现更正为:

  ■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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