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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迎进来”也要“走出去”
近些年,在加大力度将境外资金“引进来”的同时,方便境内资金“走出去”的安排也在稳妥实施。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向17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发放了103亿美元额度。这是自QDII制度实施以来,单次批准额度最多的一次。此外,去年三季度以来,QDII额度发放有所加快。自2020年9月至此次发放,外汇局已经累计发放了7轮QDII额度。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外汇局在推动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方面成效显著,在先后出台政策取消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便利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境内证券市场的同时,坚持常态化、规则化发放QDII额度,有助于构建金融双向开放新格局。
分析人士认为,QDII额度常态化发放,顺应境内投资主体加大全球资产配置的需求,释放了双向开放清晰信号,有助于促进跨境资金双向有序流动。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预计,围绕资本项目和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落实跨境资本流动均衡管理,央行、外汇局还会有一系列新的举措。
具体到债券市场,近期关于“南向通”的讨论有所升温。从开放角度看,“南向通”的开通将有利于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2017年7月,“债券通”北向开放正式开通。当时有关部门曾指出,未来两地监管当局将结合各方面情况,适时扩展至“南向通”,将其作为境内机构“走出去”投资境外债券市场的可选通道。
2020年12月,中国证券报记者从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正与香港货币当局研究探讨“南向通”框架性方案。“‘南向通’要和人民币国际化以及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整体部署相配合,要有利于境内投资者、境内金融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的发展,也要允许境内投资者自主选择具体的交易结算安排,构建出一个便捷可控的‘走出去’通道。同时,央行和香港货币当局仍会继续加强监管合作,共同防范跨境资金流动的风险。”该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