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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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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1-028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元

  每股转增股份0.3股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12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元,转增60,0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60,000,000股。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他A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马鞍山市普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沈基水、吕月珍、合肥市同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市盈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 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有关规定,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1元人民币;待其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应于次月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 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元人民币。如该类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A 股股票(“沪股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元人民币。

  (4)对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公司不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 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元人民币。

  (5)本次转增的资本公积来源为公司股本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公司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260,000,000股摊薄计算的2020年度每股收益为0.712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3638945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1-032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晓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1-031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基水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增加公司收益。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1-029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产品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以及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均可使用上述理财额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为确保投资理财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的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投资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开展上述理财业务,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影响。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业务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等目的,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对委托理财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同庆楼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经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综上,国元证券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备查文件:

  1、《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5108        证券简称:同庆楼      公告编号:2021-030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7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5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97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53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一)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调减安徽合肥地区的“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投资总额至5,058.99万元,结余募集资金12,271.01万元用于未来在江苏省等其他省选址投资建设新的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已置换募集资金中归属预留部分的投资金额5,123.59万元转回到募集资金专户,预留部分将不再属于募投项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5,123.59万元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原料加工及配送基地项目实际已投入金额为4,783.04万元。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参见2020年7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产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利息及收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40,000万元)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符合公司对现金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同庆楼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己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己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综上,国元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6月7日

  备查文件:

  1、《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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