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6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1年4月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4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在 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1月29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份。

  公司2018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2018年12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05)。2019年12月2日,公司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股份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截至 2019年11月29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7,067,352股,占公司当时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1.14%。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次涉及受让股票数量为7,067,350股,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08%。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 0899273807。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1,554.82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1,554.82 万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1,554.82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1,554.82万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得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已于2021年6月1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7,067,350股,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08%。

  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21年6月1日)起分两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50%、50%。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监事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监事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通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并已取得新的企业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543423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维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6.00万元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2006

  成立日期:1998年04月15日

  营业期限:1998年04月15日至2048年04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标识设计及工程安装;智慧照明;园林绿化工程;合同能源管理;照明灯具及电子产品的技术研发;环境艺术设计;灯具、照明器材、装潢材料、电子产品的购销及其它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自有物业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三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