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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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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1-03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以及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增加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修订第六条

  原条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1,259,363元。

  修订后条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0,587,588元。

  2、修订第十八条

  原条款:公司股份总数为147,125.936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7,125.9363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修订后条款:公司股份总数为156,058.7588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6,058.7588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科技沛顿及其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21-035号)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1-035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深科技沛顿及深科技

  合肥沛顿存储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深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 年6月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科技沛顿及其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向沛顿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科技沛顿”)增资人民币150,000万元,深科技沛顿向合肥沛顿存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科技合肥沛顿存储”)增资人民币171,000万元,用于实施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增资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也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或实施方式的变更。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328,225股,募集资金总额147,392.57万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330号),截至2021年4月27日止,公司已收到特定投资者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出资额147,392.57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1,226.2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6,165.28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超过171,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6,165.28万元,差额24,834.72万元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截止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厂房工程建设,预计将于2021年6月底完成主体结构封顶,2021年第四季度实现量产。

  二、 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存储封测与模组制造项目建设进程,结合公司业务战略整体布局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先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深科技沛顿增资,再由深科技沛顿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深科技合肥沛顿存储进行出资,具体如下:

  1. 公司向深科技沛顿增资150,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46,165.28万元,自有资金3,834.72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深科技沛顿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830.1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74,830.10万元,公司持有深科技沛顿100%股权,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 深科技沛顿向深科技合肥沛顿存储出资171,000.00万元,其中公司募集资金146,165.28万元,深科技沛顿自有资金24,834.72万元。

  根据深科技沛顿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二期”)、合肥经开产业投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经开”)、中电聚芯一号(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聚芯”)签署的《投资协议》,深科技沛顿存储各方股东已于2020年11月出资40,000.00万元,其中深科技沛顿首期出资22,352.00万元已按约定支付完毕。各方股东将同步进行第二期出资,深科技沛顿出资148,648.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46,165.28万元,自有资金2,482.7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各方出资用于认缴深科技合肥沛顿存储注册资本,出资完成后深科技合肥沛顿存储注册资本306,000.00万元,深科技沛顿持有深科技合肥沛顿存储55.88%股权。

  三、 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 深科技沛顿

  成立时间:2004年7月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1号厂房第一层2号、第四层南区

  注册资本:24,830.1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莫尚云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半导体器件封装和测试开发、设计与制作服务;电子器件开发、组装、测试服务;自产产品销售及服务等

  股权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200,441.46万元,净资产87,836.12万元,资产负债率56.18%,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7,578.03万元,净利润8,453.25万元。

  (二) 深科技合肥沛顿存储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空港经济示范区玉兰花路东侧合肥空港动植物检验检疫进境指定口岸办公室

  注册资本:30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朱江

  主营业务:半导体器件和晶圆开发﹑设计﹑封装和测试及制造服务;电子器件开发﹑组装﹑测试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及服务;向第三方(包括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咨询﹑技术支持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或技术进出口服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关系:为深科技沛顿控股子公司,持股55.88%

  主要财务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39,990.35万元,净资产39,987.63万元,资产负债率11.32%,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8,447.80万元。

  四、 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该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由项目实施主体用于指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已于2021年5月26日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进一步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各项目实施主体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1-036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二十九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 2021年5月21日,公司第二十九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1.60元人民币(含税)。截至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日,公司总股本为1,471,259,36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235,401,498.08元(含税),如在决议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 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派发现金股利总额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5月2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89,328,225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471,259,363股增至1,560,587,588 股。根据前述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据此以总股本1,560,587,5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1.6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调整为249,694,014.08元(含税)。以上有关内容请参阅公司2021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摘要)》(公告编码:2021-030)、《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60,587,5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4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0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咨询办法

  咨 询 机 构: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 询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深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咨 询联系人:李丽杰  莫艳芳

  咨 询 电 话:0755-83200095

  传 真 电 话:0755-83275075

  七、 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2、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第二十九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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