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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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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1-08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2021年6月3日,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根租赁”)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交的重整申请材料。立根租赁认为:公司已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虽然,2021年4月6日法院已决定对公司实施预重整,但为进一步推进重整事宜,特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立根租赁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能够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不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全力保持生产经营稳定,确保公司绿色日化和健康食品两大产业的正常运转。

  2、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债权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情况

  2021年6月3日,公司收到了法院送达的有关立根租赁向法院提交的重整申请材料。立根租赁认为:公司已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虽然法院已于2021年4月6日决定对公司实施预重整,但为进一步推进重整事宜,特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61140605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壹拾捌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03月06日

  营业期限:2013年03月06日至2043年03月06日

  法定代表人:刘新雨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金涛西街36号314房

  经营范围:租赁业

  申请人立根租赁的控股股东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5%。

  (二)申请人对公司的债权情况

  2019年6月28日,申请人与公司签订了《保理业务合同》及《保理业务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申请人按公司持有应收账款实有金额的100%向公司提供保理预付款融资。上述保理融资期届满后,由于申请人未获完全清偿,申请人于2020年7月13日向公司发出《应收账款回购通知书》,敦促公司依照主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对未清偿部分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披露的《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2)

  针对前述事项,申请人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广州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1月27日作出了(2020)穗仲案字第12711号《裁决书》,裁决公司向申请人支付回购款64,388,420元及逾期利息,并向申请人支付保全费5,000元、律师费50,000元、担保费53,742.18元,仲裁费454,977元由公司承担。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公告编号:2021-024)

  在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下达的《裁决书》后,鉴于当前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尚未向申请人支付上述款项。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864500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3号501室

  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重整申请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重整计划执行完成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轨道。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四、公司董事会对于被申请重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有权依法提请债务人进行重整。重整程序不同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通过对其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使企业摆脱财务困境,获得重生的司法程序。截至目前,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成功完成重整,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

  在法院受理审查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如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方案,同时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实现重整工作顺利推进,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五、风险警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是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4.1第(七)项的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债权人向法院提起的重整申请被受理,公司股票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六个月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增减持的计划。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立根租赁提交的《重整申请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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