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证券代码:600316 编号:2021-018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6月3日以书面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有8名董事参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及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洪都航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6月4日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证券代码:600316 编号:2021-019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4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及财政部、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一段恰当的时间内轮换审计师是良好的公司治理惯例。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
业务范围主要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行业的审计和管理咨询等。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中航西飞、中航重机、内蒙一机、新兴装备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晓娜,2007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小哲,2019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费用为74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不超过上期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自2017 年一直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的年审机构。截至发公告日,信永中和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7-2020年度,信永中和均为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受聘期间,信永中和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保证了公司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信永中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4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及财政部、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一段恰当的时间内轮换审计师是良好的公司治理惯例。因此,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并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大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变更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投资者合法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全票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25日14点0 分
召开地点:江西军工思波大酒店(江西省南昌市井冈山大道101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5日
至2021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3-7,议案10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1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8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9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1年6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8、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
以上人员请于2021年6月24日上午9:00--下午4:00到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3)为防控疫情,减少人员聚集,公司建议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已办理会议登记的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4)联系地址: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邮 编:330024
联系电话:(0791)87669749
传 真:(0791)87669999
联 系 人:严迅武、熊楚墨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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