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6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泰星宇价值成长一年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送出日期:2021年6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ztzqzg.com)或者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80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一年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或日历年度中不存在该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含)止。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泰星宇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管理人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