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威远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远药业”)因生产经营所需,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远生化”)拟为前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威远生化于2021年6月1日召开董事会,同意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1年6月1日,威远生化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光石最高字20210165号),威远生化为威远药业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在2021年6月1日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2,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威远生化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2、保证人:威远生化;
3、借款人:威远药业;
4、担保金额:最高额人民币2,000万元;
5、担保期限: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正费用、执行费用等)和其他应付的费用;
8、担保协议签署时间:2021年6月1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1,760万元(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1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1,7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19%;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96%。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备查文件:
威远生化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