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1版)本轮发放涵盖基金、证券、银行、保险等主要类型金融机构,充分考虑了各类申请主体跨境投资实际需求。在本轮发放后,外汇局累计批准173家QDII机构投资额度1473.19亿美元。
上述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外汇局在推动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方面成效显著,在先后出台政策取消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便利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境内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同时,坚持常态化、规则化发放QDII额度,有助于构建金融双向开放新格局,进一步向外界表明中国政府对实现经济平稳增长以及稳妥应对复杂外部环境变化的坚定决心和信心。同时,也有利于疏导境内主体多样化境外资产配置需求,为境内金融机构提升境外投资能力提供机会,促进跨境资产管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