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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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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46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拟发生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石大控股近日收到《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同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将所持有的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无偿划转尚需取得西海岸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批准同意,是否能够获得批准及何时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5),本公司股东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控股”)持有本公司8.31%的股份,石大控股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将其所持有的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100%股权无偿划转给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控集团”),并于2021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拟发生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8),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经控集团已签署了《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2021年6月1日,公司收到石大控股的通知:石大控股近日收到《教育部关于同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同意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将所持有的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经控集团签订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本次无偿划转尚需取得西海岸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批准同意。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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