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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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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ST浪奇 公告编号:2021-080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浪奇”或“公司”)于2021年4月7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对公司实施预重整,并指定广州浪奇清算组为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为更好推进公司预重整工作,依法确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最大化,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整合,现公司及临时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并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广州浪奇(证券简称:*ST浪奇,股票代码:000523)前身为广州油脂化工厂,始建于1959年,是华南地区早期日化产品定点生产企业。1992年,广州浪奇由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1993年,广州浪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广州市首批规范化上市的股份制公司,是华南地区历史最悠久的洗涤用品生产企业之一,也是广东省历史最悠久的日化行业上市公司之一。

  广州浪奇的工商登记机关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864500,注册资本627,533,125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3号501室,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赵璧秋。广州浪奇主要业务为日化及食糖两大板块,其中日化板块通过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韶关浪奇有限公司、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等运营,食糖板块由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运营。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投资人的目的在于协调推进和统筹完成广州浪奇的预重整及后续的重整工作,由投资人提供资金及产业支持等,化解公司的债务危机,依法保护债权人、职工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全面优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结构;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最终打造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资产负债结构合理,且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优质公司。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本次投资人招募以“产业协同、资金雄厚、综合评比、优中选优”为原则,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募程序,引入投资人。

  (一)报名须知

  1.关于公司发布的公告,请投资人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并充分关注和考虑相关风险。

  2.本招募公告编制目的是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投资人,并由投资人参与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如顺利被法院受理重整)。但是,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投资人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3.经过本次公开招募和遴选确定的投资人,若在本次遴选期间或遴选结束后广州浪奇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则不再另行遴选投资人。在广州浪奇重整计划(草案)被法院裁定批准且生效后,本次遴选的投资人将最终确定为广州浪奇的正式投资人,后文使用的“投资人”在不同阶段的身份将不作区分。

  4.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

  5.本招募公告是由公司临时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

  (二)报名条件

  为实现广州浪奇未来的持续发展,投资人招募基本条件如下: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不低于其拟投资总额度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且能为公司提供产业支持。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4.本次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同行业或上下游行业或者与广州浪奇具有高度产业协同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投资,但至少一个投资人需符合上述条件。

  6.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7.临时管理人根据案件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资料

  1.参与投资的意向书(附件一)。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投资广州浪奇的优势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4.资信情况证明:若意向投资人为存续三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若意向投资人为存续3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存续期间已经过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并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另需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背景情况说明。

  5.意向投资人送达地址确认书(附件二)。

  6.保密承诺函(附件三)。

  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应装订成册,提交一式八份,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如为联合投资人的,每个意向投资人均需按要求在报名材料上签章。

  (二)报名撤回

  在报名日期截止前,意向投资人可以撤回已提交的报名材料,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临时管理人。而且,撤回已提交报名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

  (三)资料审查

  在报名日期截止后,临时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将成为合格意向投资人。如果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须在接到临时管理人补正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补交。如果按要求如期补正报名材料的,将成为合格意向投资人;未按要求如期补正的,将视为不合格。

  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在接到临时管理人的初审结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临时管理人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在足额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下一阶段的投资人招募工作。

  (四)尽职调查

  合格意向投资人如果不需要安排尽职调查的,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内容为准。如需尽职调查的,可提出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开展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和公司将予以必要的配合,但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在合格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临时管理人亦有权组织对合格意向投资人进行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

  (五)遴选确定投资人

  合格意向投资人需在接到临时管理人的初审结果通知后十五日内提交投资方案,而后由临时管理人及主要债权人代表共同组成的遴选委员会对投资方案进行审查。若有两家(联合体视为一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人的,根据其投资方案进行综合评比,择优确定。若仅有一家合格意向投资人的,则直接确定为投资人。合格意向投资人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与临时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以投资方案为基础制定预重整方案,在征求主要债权人意见后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对于未入围的合格意向投资人,临时管理人将在投资人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保证金;对于最终确定的合格意向投资人,其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且临时管理人有权要求其补充缴纳保证金或提供其他增信措施,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保证金自动冲抵投资款。如果合格意向投资人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自动放弃或因其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重整的,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而且,如果由此给广州浪奇及临时管理人等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与临时管理人联系报名,并于2021年6月7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邮寄或递交至报名地点并同步将电子版发送至临时管理人邮箱。

  临时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93号5楼临时管理人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袁律师、邱律师。

  2.联系电话:18301224837、13662639114。

  3.电子邮箱:yuanye1@zhonglun.com。

  六、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1年1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21002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前述调查仍在进行中,尚未出具最终的调查结果,请投资人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2.2021年4月6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的《决定书》([2021]粤01破申140号),决定同意债权人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申请,对广州浪奇进行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截至目前,公司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2021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2020年度年报,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20年度的内部控制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6日复牌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临时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一:

  投资意向书

  致: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我方有意愿作为意向投资人参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特承诺如下:1.我方将按照《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招募投资人的公告》及临时管理人的要求签署各类文件,并保证所签署文件已经过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且意思表示真实准确。2.我方保证提交的各项文件及资料真实准确,不存在遗漏或虚假情形。3.若因我方的原因导致预重整或重整失败,或者产生其他不利影响,我方将依法承担损失赔偿及消除影响等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邮地址:

  附件二:

  意向投资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致: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我方有意愿作为意向投资人参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及重整,针对我方的送达地址,确认如下: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邮地址:

  邮寄地址:

  传真号码:

  如果因我方确认的上述送达地址不准确或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临时管理人等导致相关文件未能实际接收的,文件寄出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如果采取电子送达方式的,临时管理人所使用的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为送达之日,有关责任与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保密承诺函

  致: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我方有意愿作为意向投资人参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及重整,临时管理人同意向我方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前提是我方必须根据本承诺函对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并且仅为对本次参与预重整及重整之目的而使用。我方同意并进一步做出以下承诺:

  一、相关信息和资料的定义

  本承诺函所称的“相关信息和资料”是指临时管理人基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及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事宜向我方提供的相关文件内容以及有关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全部未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

  二、 保密义务

  1.我方同意严格保密临时管理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2.我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临时管理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严禁非授权透露、使用、复制获悉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3.未经临时管理人的书面同意,我方不得因任何理由或方式透露临时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因法律、法规、判决、裁定的要求,或者审核审批的需要,我方必须透露的,我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临时管理人拟进行透露及拟透露的内容,其透露内容需经临时管理人事先认可。同时,我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临时管理人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等透露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1.临时管理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只能被我方用于本次预重整及重整的有关工作,我方不能将临时管理人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2.除我方参与人员,我方不能将临时管理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透露给其它任何人;未经临时管理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我方不得将本次投资人招募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向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披露或者发表声明。

  3.我方应当告知参与人员和我方聘请的相关人员遵守本保密协议书的约定,并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参与人员和外聘人员履行保密义务。若参与人员或外聘人员违反本保密承诺的约定,泄露了临时管理人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依据本承诺函约定,我方应与泄密员工或外聘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四、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交回

  1.当临时管理人以书面形式要求我方交回临时管理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时,我方应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相关信息和资料的文件。我方在交回以上有关资料前未经临时管理人的书面批准不得采取抄写、复印、拷贝或其他任何方式留存相关信息和资料。

  2.未经临时管理人的书面许可,我方不得丢弃或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五、违约责任

  1.我方如违约泄露临时管理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应当按照临时管理人的指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违约行为予以补救,包括及时采取有效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我方承担。

  2.我方应当赔偿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因我方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六、保密期限

  1.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双方的交流均应符合本承诺函的约定。

  2.非经临时管理人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承诺函所涉及的某项信息和资料可以不用保密,我方必须按照本承诺函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在所接受的信息和资料被社会公知前对所收到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承诺函有效期限的限制。

  七、其他

  本承诺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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