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09,206,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0%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6月2日。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及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8号)核准,居然之家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9,206,79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94,999,993.88元,扣减已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68,568,390.14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9日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961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对象和限售期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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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于2020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相关手续,并于2020年1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019,830,101股增至6,529,036,899股。此后,公司未有派发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共23名认购对象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投华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自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禹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龙宇坊置业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杨岳智、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宁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本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安排,在非公开股票发行上市时作出如下承诺:自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
除锁定承诺外,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无其他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6月2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09,206,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0%,该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后,占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66.9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3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性质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5、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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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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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居然之家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