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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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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1年5月28日15:00时

  2、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4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靳保芳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1,108,547,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67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008,258,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82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00,289,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198,703,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51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8,536,9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8,692,9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8,536,9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8,692,9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包头三期20GW拉晶、20GW切片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8,536,9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8,692,9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8,525,8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8,681,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8,525,8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8,681,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8,525,8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8,681,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8,536,9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8,692,9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8,525,8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8,681,8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9%;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1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9、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01、注销103,900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12,000股限制性股票

  股东NIU XINWEI、黄新明、李少辉、武廷栋、邢台晶仁宁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邢台晶德宁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邢台晶礼宁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邢台晶骏宁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84,306,6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5,522,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9.02、注销100,300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4,900股限制性股票

  股东NIU XINWEI、黄新明、李少辉、武廷栋、邢台晶仁宁和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邢台晶德宁福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邢台晶礼宁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邢台晶骏宁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84,306,6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5,522,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重大采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东宁晋县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靳军淼作为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04,182,96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4%;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8,692,9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1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贾潇寒、董雅婧

  3、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9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多晶硅采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类型:多晶硅采购框架合作协议

  ●协议金额:东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向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颗粒硅,预计总采购量约14.58万吨,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具体数量和价格以每月达成的《合同确认单》为准。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长期稳定供应,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的盈利能力。

  ●风险提示:

  1、本协议采购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采购量占公司对应年度预计总采购量的比例合理,因价格波动及公司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协议签署概况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晶澳”)与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能”)于2021年5月27日签署《多晶硅购销框架合作协议》,东海晶澳于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向江苏中能采购颗粒硅,预计总采购量约14.58万吨,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具体数量和价格以每月达成的《合同确认单》为准。

  公司与江苏中能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参照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市场价格估算,预计上述协议合同总金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本次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兰天石

  注册资本:954,112.38344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03月07日

  住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66号

  经营范围:研究、生产销售硅材料、硅锭、硅片;与光伏产业有关的工程咨询、项目开发;危险化学品[盐酸、二氯硅烷、三氯硅烷、四氯化硅、氢(压缩的)、氧(液化的)、氮(液化的)、氩(液化的)、硅粉(非晶形的)、硅烷]的生产;处置、利用四氯化硅废液(HW34)10万吨/年;销售自产产品。

  主要股东情况:协鑫光伏电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4.163%,富多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5.837%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中能的资产总额为278.78亿元,净资产为153.92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52亿元。

  江苏中能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甲方:东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产品及数量

  2021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甲方向乙方采购颗粒硅,预计总采购量约14.58万吨。

  3、定价原则

  产品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依据市场行情协商确认产品价格。具体数量和价格以每月达成的《合同确认单》为准。

  4、结算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可用于抵扣合同价款),并根据《合同确认单》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结算。

  5、交货条件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以双方当月签订的《合同确认单》为准。

  6、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按协议及《合同确认单》约定条款执行的,违约方需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

  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果对协议有关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应根据协议的目的,市场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长期稳定供应,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的盈利能力。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采购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采购量占公司对应年度预计总采购量的比例合理,因价格波动及公司采购需求波动导致的履约风险较小。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六、备查文件

  《多晶硅购销框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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