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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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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21-41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0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英魁的函告,获悉刘英魁持有的公司3,021,664股份解冻后被司法强制执行出现被动减持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冻股份原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2019年11月13日,刘英魁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158,332股因诉讼财产保全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其当时所持股份比例的3.39%,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的0.32%,冻结日期自 2019 年 11月 13日至 2022年11月12日。(注:2020年7月10日,公司2019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即: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上述冻结股份的数量由2,158,332股变更为3,021,664股)。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原因

  通过公司股东刘英魁出具的《关于股票解冻及减持的情况说明》获悉,因刘英魁在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于近日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据此对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进行了强制执行,致使刘英魁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分别于2021年5月25日被动减持2,594,380股、5月26日被动减持427,284股,合计3,021,664股。

  三、股东股份本次解除冻结及被强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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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后,刘英魁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4,807,435股(其中:限售股份66,185,1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英魁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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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刘英魁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强制执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股东股份被强制执行与上市公司经营主体无关。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刘英魁出具的《关于股票解冻及减持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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