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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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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1-037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4楼1401会议室。

  8、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名,代表公司股份120,649,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391%;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3名,代表公司股份25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2%。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公司股份120,649,73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39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名,代表公司股份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股东龙燕女士、肖春花女士为议案12《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回购对象,股东龙燕女士、肖春花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其中普通决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案均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附件:决议案投票结果):

  普通决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出现经营亏损,考虑到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和相关资金使用安排,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6、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规模、业务复杂度及市场的普遍情况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

  7、2021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同意公司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授信额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授信额度、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授信额度、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授信额度、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授信额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伍千万元授信额度,具体金额、授信期间以最终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公司在授信期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经营实际需要,在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内制订和决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和融资条款,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3)该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①下一笔新的授信额度得到批复,或②2022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

  8、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22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权额度得到批复,或(2)2022年6月30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有效,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10、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宋青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1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同意在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及变更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变更后的实施内容主要包括: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新拓展店铺,及对存量店铺开展移位、改造等店铺升级优化工作;

  (2)新拓展店铺区域、方式及数量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商业环境,及业务发展整体规划自行决定。

  特别决议案

  12、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侵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结束。

  同意授权董事会,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3、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

  同意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有关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光建律师、王恒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附件:决议案投票结果

  ■

  注:1、A股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股东龙燕女士、肖春花女士回避表决议案12。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650,3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涉及的回购对象71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2021年5月27日分别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0,315,462股减少至169,665,08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70,315,462元减少为169,665,082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70,375,626股调整为170,315,46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0,375,626元调整至170,315,462元。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的程淑霞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程淑霞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程淑霞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70,375,626股调整为170,315,46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0,375,626元调整为170,315,462元。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27日

  

  附件:程淑霞女士的简历

  程淑霞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程淑霞女士于2000年起在公司前身岁孚服装先后从事财务工作、风险控制工作。2013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风险控制部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程淑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8,868股,程淑霞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淑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程淑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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