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2021-032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宇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3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13%;副总经理蒋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7%;监事会主席唐国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8%;原副总经理蔡显忠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7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19%;原副总经理刘庆武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3%,。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集中:陈宇先生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3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3%),蒋波先生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2%),唐国良先生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8%),蔡显忠先生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68,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5%),刘庆武先生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94,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8%),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经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因工作调整,不再聘任蔡显忠先生、刘庆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陈宇先生、蒋波先生、唐国良先生、蔡显忠先生、刘庆武先生可能依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在本计划减持期间内,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27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华贸物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华贸物流连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达8年,公司对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1年内控审计机构进行了遴选。根据遴选结果,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1年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__6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9号)。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一)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由“上海市浦东机场海天一路528号”变更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0楼”。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快递服务(除国内信件快递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过境货物、国际展品和私人物品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包装、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国内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变更经营范围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因公司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变化,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修订《公司章程》中第四条
修订前《公司章程》中第四条如下: 上海市浦东机场海天一路528号
邮政编码:201202
修订后《公司章程》中第四条如下: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0楼
邮政编码:200003
(2)修订《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
修订前《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如下: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过境货物、国际展品和私人物品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包装、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国内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修订后《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如下: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快递服务(除国内信件快递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过境货物、国际展品和私人物品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包装、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国内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__6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8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林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林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林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__6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韩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韩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韩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__6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拟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人民币15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8万元(税前)。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30号)。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__6__票;反对__0__票;弃权__0__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2021年6月15日在上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31号)。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附件:
简历
韩刚,男,1956年11月出生,1975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上港集团振东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兼上港集团振东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兼上港集团振东集装箱码头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
林树,男,1978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会计学系副主任。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林树、韩刚为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关于证券分析师兼任职务的规定;
(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林树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现任南京大学财务会计学教授。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28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贸物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机场海天一路528号”,办公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0楼”,现拟将注册地址变更为公司的办公地址。具体如下:
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由“上海市浦东机场海天一路528号”变更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0楼”。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快递服务(除国内信件快递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过境货物、国际展品和私人物品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包装、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国内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变更经营范围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因公司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变化,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中第四条
修订前《公司章程》中第四条如下: 上海市浦东机场海天一路528号
邮政编码:201202
修订后《公司章程》中第四条如下: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0楼
邮政编码:200003
(二)修订《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
修订前《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如下: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过境货物、国际展品和私人物品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包装、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国内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修订后《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如下: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快递服务(除国内信件快递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过境货物、国际展品和私人物品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包装、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运输咨询业务;国内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29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本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或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已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贸物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华贸物流连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达8年,综合考虑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公司对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1年内控审计机构进行了遴选。根据遴选结果,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2021年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郭健
郭健, 2012年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目前职务为合伙人。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内控管理咨询工作,拥有20余年的财务、审计行业经历,熟悉物流、计算机应用、工程施工、有色金属、制造、贸易等多个行业领域。
曾先后为上市公司中科曙光(603019)、国联股份(603613)、中科星图(688568)等多家企业提供改制上市财务信息鉴证服务工作,主持过上市公司中国铁物(000927)、有研新材(600206)、轴研科技(002046)、高鸿股份(000851)等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以及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中央企业的年报审计工作。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林山
姚林山,2012年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目前职务为业务合伙人。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内控管理咨询工作,拥有10余年的审计行业经历,熟悉计算机应用、互联网、工程施工、物流、制造等多个行业领域。
曾先后为中科曙光(603019)、曙光节能(872808)、中科星图(688568)、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提供年报及内控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的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240.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195.00万元,内控审计45.0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8年审计服务,2020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拟聘任立信为本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与大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已知悉该事项并书面确认:大华与本公司不存在审计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须提请本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能够满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30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贸物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拟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人民币15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8万元(税前)。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2021-031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中信泰富朱家角锦江酒店(上海青浦区朱家角镇珠湖路66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5日
至2021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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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1年4月20日以及2021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诚通香港有限公司、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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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准备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1.1亲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1.2 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1.3 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1.1或1.2所述相应材料发送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
2. 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0楼)
3. 登记时间:2021年6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021-63588811
联系传真:021-63582680
电邮地址:ird@ctsfreight.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0楼
邮政编码:200003
(二)现场会议时间预计半天。根据有关规定,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三)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好各自登记材料的原件办理签到入场。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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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