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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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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1-051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花曼为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1-045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意王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5月25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彬先生,男,1980年10月出生,中专学历。参加工作至今在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盐事业部员工、职工代表监事。王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1-046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汪万新先生、刘宏光先生、周文杰先生、鲁强先生、武芙蓉女士、张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马传刚先生、王花曼女士、包晓岚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包晓岚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马传刚先生、王花曼女士、包晓岚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5日

  附件: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汪万新:男,196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参加工作至今主要从事化工行业生产管理、安全环保管理和企业管理工作,曾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环部长、生产部长,内蒙古鄂尔多斯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安环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鄂尔多斯市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汪万新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汪万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汪万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刘宏光:男,1974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重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管理部长、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宏光先生在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管理部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宏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宏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周文杰:男,1985 年 6 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投资学专业毕业。历任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任、湖北能源集团投资发展部主管、湖北荆州煤炭港务有限公司综合部主任、湖北荆州煤炭港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部主任、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等职务,现任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湖北省宏泰华创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周文杰先生在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文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周文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鲁强:男,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6年在双环科技净化车间操作岗位工作,后曾任双环科技生产调度、调度长、调度室副主任、调度室主任,生产部副部长、部长、合成氨事业部部长,2015年5月至2018年2月任双环科技煤气化技改项目指挥长、煤气化中心主任。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鲁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鲁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鲁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武芙蓉:女,1982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武芙蓉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武芙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武芙蓉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张雷:男,1979 年 10 月出生,工学硕士。曾在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成都)有限公司、河北景化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3 年至 2017 年 7 月在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中心工作。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张雷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马传刚: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1995年7月至2001年12月任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2001年12月至2007年9月任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公职律师;2007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浙江湖州金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瑞益荣融(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至2017年曾担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营口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口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29日至今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传刚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马传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马传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王花曼:女,197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民革党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1999至2003年在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习,2003至2007年在广东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任法律事务主管,2007至2009年在广东晟晨律师事务所任实习律师,2009至2013年在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等任专职律师,2013至2015年在广州东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法务经理,2015至2021 年在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21年至今在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6年至2021年兼任广州市海珠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花曼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花曼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花曼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包晓岚:女,1972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1992年至今供职于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历任助教、讲师、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会计学系系主任。2008年至2014年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2018年任湖北加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23日至今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包晓岚女士2008年至2014年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现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包晓岚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包晓岚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1-047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刚应先生和李攀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5月25日

  附件: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陈刚应:男,1978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技术员、调度处处长、生产部副部长、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就职于应城宏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刚应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刚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刚应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李攀:男,1984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参加工作至今一直从事财务工作,曾任职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2017年9月至今在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现任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攀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攀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1-044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明亮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明亮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李明亮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12-3580899;

  传真:0712-3614099;

  电子邮箱:sh000707@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5日

  附件:李明亮女士简历

  李明亮,女,1986 年 1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教育学、管理学双学士学位,2020年11月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职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2020年7月至今就职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李明亮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李明亮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1-054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董事会召集。

  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下午 14:45。

  2、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上午 9:15-下午15: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上午9:15—9:25, 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征集投票权。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6月16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聘请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双环科技办公大楼三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 交易对方

  2.02 标的资产

  2.03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2.04 交易对价的支付

  2.05 交割

  2.06 债权债务处置

  2.07 过渡期损益安排

  2.08 职工安置

  2.09 本次交易后的关联交易安排

  2.10 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湖北环益化工有限公司与应城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签署〈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北环益化工有限公司与应城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协议〉、〈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北环益化工有限公司与应城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4、审议《关于〈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9、审议《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3、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和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17、审议《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议案》

  18、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8.01关于选举汪万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8.02关于选举刘宏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8.03关于选举周文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8.04关于选举鲁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8.05关于选举武芙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8.06关于选举张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9、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01关于选举马传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02关于选举王花曼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9.03关于选举包晓岚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01关于选举陈刚应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02关于选举李攀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2021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上述议案中,议案1至议案17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中,议案1至议案17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一)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1年6月16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段(上午 8:30—12:00 和下午 14:00—17:30)。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公司办公大楼公司证券部及股东大会现场。

  (四)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五)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26号双环科技证券部

  邮政编码:432407

  电 话:0712-3580899

  传 真:0712-3614099

  电子信箱:sh000707@163.com

  联 系 人:张雷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方法见本通知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决议。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5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707”。

  投票简称:“双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 -11:30,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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