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由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于2021年5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666号文注册。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证监会公告〔2020〕54号)(“《基础设施基金指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上证发〔2021〕9号)(“《业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发售业务(试行)》(上证发〔2021〕11号)(“《发售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2019年修订)》(上证发〔2019〕12号),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基金发售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发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担任本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售中投资者认购和缴款等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1、本基金通过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战略配售”)、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发售(“网下发售”)及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售(“公众发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售,发售方式包括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交所会员单位(“场内证券经营机构”)或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发售。
战略配售、网下发售由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负责组织;公众发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组织。网下发售通过上交所“REITs询价与认购系统”(“投资者系统”)实施;公众发售通过上交所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其委托的场外基金销售机构实施。
2、询价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根据《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询价公告》(“《询价公告》”)规定的规则,对报价投资者进行了核查。经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核查,所有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均按照《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未有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因此,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未进行无效报价剔除。
3、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基金认购价格为3.890元/份。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拟认购价格不低于认购价格,且未超过询价区间上限即为有效报价投资者。
本基金认购价格不高于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本基金发售时间有所更新,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更新后的发售时间1: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1年5月31日(T日,即本基金发售期首日)至2021年6月2日(T+2日)进行网下认购和缴款,网下认购具体时间为发售期中每日(9:00-15:00)。公众投资者可按此价格在2021年5月31日(T日)至2021年6月2日(T+2日)15:00前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1.关于本基金发售时间,《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与《询价公告》不一致的,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
4、战略配售:本基金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1,080,000,000份,占发售份额数量的72.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将于2021年6月1日(T+1日)15:00前汇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5、限售期安排: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部分的基金份额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战略投资者认购基金的限售期安排详见“三、(二)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及限售期安排”。
6、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安排详见“二、(九)认购费用”。
7、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在网下及公众发售结束后,根据战略投资者缴款、网下发售及公众发售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战略配售、网下发售和公众发售数量进行调整。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二、(四)回拨机制”。
8、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认购,未参与认购或未足额参与认购者,以及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及相应认购费用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
重要提示
1、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由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监会2021年5月17日证监许可〔2021〕1666号文《关于准予中金普洛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
本基金的场内简称为“普洛斯”,扩位简称为“中金普洛斯REIT”2,基金代码为“508056”,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售的询价、网下认购及公众认购。
2.扩位简称:为体现基金管理人信息,将本基金扩位简称由"普洛斯仓储REIT"变更为"中金普洛斯REIT",《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与《询价公告》不一致的,以《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为准
2、中国证监会准予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500,000,000份。本基金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为1,080,000,000份,为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72.00%,最终战略配售发售份额与初始战略配售发售份额的差额(如有)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网下初始发售份额为336,000,000份,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份额数量后发售份额的80.00%;公众初始发售份额为84,000,000份,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售份额的20.00%。最终网下发售、公众发售合计份额为本次发售总份额扣除最终战略配售份额,最终网下发售份额、公众发售份额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基金发售的询价工作已于2021年5月24日(T-5日)完成。基金管理人和财务顾问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基金认购价格为3.890元/份。
4、本基金发售期为2021年5月31日(T日)至2021年6月2日(T+2日),提供有效的投资者需在发售期内参与网下认购与缴款,公众投资者可在发售期内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1)网下发售
本基金网下发售的简称为“普洛斯”,认购代码为“508056”。本公告附件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发售。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售。
在参与网下发售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投资者系统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认购记录,认购记录中认购价格为3.890元/份,认购份额数量为询价时的有效拟认购份额数量。
网下投资者应当通过上交所投资者系统向基金管理人提交认购申请,参与基金份额的网下配售,且应当在发售期内通过基金管理人完成认购资金及认购费用的缴纳,并通过登记机构登记份额。
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及财务顾问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公众投资者认购
公众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内或场外方式认购基金份额。
场内认购是指通过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交所和登记机构认可的上交所会员单位认购基金份额的行为。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投资人的上海证券账户下。
场外认购是指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场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五、(二)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站)的销售网点认购或按基金管理人、场外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认购基金份额的行为。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投资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下。
如公众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如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认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如通过其他场外销售机构认购,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如通过场内销售机构认购,单笔认购申请最低金额为1,000元,且认购金额必须为1元的整数倍。发售期内,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份额以公众初始发售份额为上限。3
参与本次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公众发售,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售和公众发售的,公众发售部分为无效认购。
5、本次发售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售情况”。
6、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1年5月19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cc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统称“规定媒介”)的《中金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A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