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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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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于2021年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9号——股权激励》、《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布了《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21日。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及子女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一、本次增资概述

  1、为增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化学”)的资本实力,保障年产28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下游衍生物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红墙化学增资3,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红墙化学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

  2、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红墙化学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惠州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8楼

  4、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王洪波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4MA55WARR5U

  7、成立日期:2021年1月20日

  8、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红墙化学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备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是为了增强红墙化学的资本实力,保障年产28万吨环氧乙烷及环氧丙烷下游衍生物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系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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