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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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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1-045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119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1年5月2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和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与控股股东和相关方进行了对接,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年报问询函》的要求共同对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落实、核查和回复。鉴于此次《年报问询函》回复涉及内容较多、工作量较大,且部分事项需要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公司将组织协调相关方加快核查,争取于2021年6月1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1-046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被司法处置暨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集团”)前期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给姜国忠进行融资,因该业务发生逾期触发了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州经开区法院”)于2021年5月8日10时至2021年5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德州经开区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红太阳集团持有公司的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6%)进行公开拍卖,因无人应拍而流拍。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查询等信息获悉,上述5,000,000股股份已解除质押冻结,并于2021年5月21日按以物抵债方式被司法处置过户至姜国忠名下。

  同时,鉴于红太阳集团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5月21日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327,400股(除前述2021年5月21日按以物抵债方式被司法处置过户给姜国忠的5,000,000股股份外,因红太阳集团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的融资融券业务发生逾期违约,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9日累计减持红太阳集团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3,327,4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43%,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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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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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2021年5月21日,公司通过中国结算查询的信息获悉,红太阳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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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截至2021年5月21日,红太阳集团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4652263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0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5652263股。

  三、持股5%以上股东(红太阳集团)减持股份达到1%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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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红太阳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已督促红太阳集团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实施减持计划。

  2、红太阳集团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不存在违反前期有关承诺的情形。

  3、红太阳集团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系被动减持,非红太阳集团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其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红太阳集团正积极与质权人、债权人等相关方进行沟通磋商,尽力避免或降低不利影响,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但可能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红太阳集团本次减持遵守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5、截至目前,红太阳集团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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