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09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24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二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二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市大鸿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市大鸿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鑫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通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鑫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通州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乡市怡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乡市怡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省一马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省一马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两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东融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广西东融怡亚通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作为广西东融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广西东融怡亚通的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9%比例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15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担保,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东莞港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东莞港怡亚通向东莞港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笔借款由东莞港供应链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公司作为东莞港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东莞港怡亚通的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9%比例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2,4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唐山文旅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唐山文旅投怡亚通向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借款事项由唐山文旅投怡亚通的第一大股东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唐山文旅投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唐山文旅投怡亚通的股权比例向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5.745%比例的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7.45万元的担保额度,含唐山文旅投怡亚通小股东唐山文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2.745%的反担保义务),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唐山文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唐山文旅投怡亚通2.745%的股权以质押方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2.745%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港区支行申请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兴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河南兴港怡亚通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港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借款事项由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河南兴港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河南兴港怡亚通的股权比例向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49%比例的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21年6月9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09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 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398406U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N26区海秀路2021号荣超滨海大厦A座211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等首饰的购销;化妆品的进出口及购销;汽车销售;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网上贸易、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游戏机及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销售;自有物业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铜精矿购销;有色金属制品的购销;润滑油的购销;会议服务;健身器材和康复设备的销售;健身器材和康复设备的安装及售后服务(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及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酒类的批发与零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大豆、大米、玉米的购销;天然气的购销;经营电信业务。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2,269.7819万元。
怡亚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3,545,601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90,550.1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80,067.13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331.4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2,431.1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1,17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1,762.5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13.6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09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市大鸿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 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市大鸿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市大鸿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市大鸿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大鸿雁”)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707号政和广场10层C3室
法定代表人:汪小鸿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货运代理;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兼零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百货批发零售;食盐的批发兼零售;仓储理货;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企业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家政服务;家电维修服务;洗涤服务;机电安装服务;摄影服务;包装服务;销售:初级农产品、饲料、花卉苗木、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文化用品、珠宝首饰、箱包、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乐器、食品添加剂、机械设备、家居用品、厨房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蔬菜、水果、茶叶、酒类、保健食品、卫生洁具、体育用品、钟表、眼镜、玩具、仪器仪表、陶瓷制品、橡胶制品、皮具用品、塑料制品、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化妆品、家具、木制品、玻璃器皿、茶具、床上用品、窗帘。(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武汉大鸿雁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武汉大鸿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3,545,601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90,550.1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80,067.13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331.4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2,431.1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1,17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1,762.5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13.6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09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通鑫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 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鑫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通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鑫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通州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通鑫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鑫盛”)
注册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江海大道639号1幢
法定代表人:高晓伟
成立时间:2019年01月14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贸易咨询;食品销售;工艺美术品、文化用品、玩具、日用化学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广告制作;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通鑫盛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南通鑫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3,545,601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90,550.1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80,067.13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331.4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2,431.1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1,17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1,762.5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13.6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0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乡市怡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 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乡市怡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乡市怡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乡市怡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怡丰供应链”)
注册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356号国贸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湛勇
成立时间:2014年8月20日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日用百货、通讯器材、机械设备、医疗器械、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电子产品、洗化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保健食品批发、零售;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仓储服务;配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空气净化器、水净化器租赁。
新乡怡丰供应链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新乡怡丰供应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3,545,601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90,550.1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80,067.13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331.4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2,431.1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1,17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1,762.5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13.6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0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河南省一马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 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省一马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省一马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省一马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一马食品”)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300号附15号103室
法定代表人:秦克功
成立时间:2012年4月20日
经营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日用百货、文具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保健食品、玩具;企业管理咨询。
河南一马食品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河南一马食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3,545,601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90,550.1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80,067.13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331.4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2,431.1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1,17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1,762.5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13.6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0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 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两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怡亚通”)
法定代表人:李亮
成立时间:2009年2月18日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9号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与服务;物业管理;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日用百货、汽车零配件、乳制品、消防设备及器材、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化工产品的零售;机电产品、太阳能路灯、计算机软件的销售;有色金属、橡胶制品的批发;摩托车零配件批发、零配件零售;房屋租赁;停车场运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长沙怡亚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3,545,601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90,550.1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80,067.13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331.4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2,431.1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1,17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1,762.5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13.6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0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 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东融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广西东融怡亚通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作为广西东融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广西东融怡亚通的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9%比例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15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担任广西东融怡亚通董事长职务,广西东融怡亚通为公司关联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3、关联董事陈伟民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担保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3MA5P2H8P1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肖文锐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09月12日
注册地址:贺州市平桂区潇贺大道西北侧(广西东融石材碳酸钙交易中心2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企业管理咨询;初级农产品收购;机械设备租赁;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肥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用农产品批发;档案整理服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日用百货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鞋帽批发;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钟表销售;乐器批发;乐器零配件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珠宝首饰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防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木材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合成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农业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酒类经营;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基础电信业务;燃气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情况:
■
广西东融怡亚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广西东融怡亚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在广西东融怡亚通担任董事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广西东融怡亚通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担保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提供担保,是公司作为该参股公司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有利于促进参股公司日常业务运作及发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2021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广西东融怡亚通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79,671,068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广西东融怡亚通融资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为广西东融怡亚通的借款事项承担同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担保公平、对等。广西东融怡亚通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少。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关联担保的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涉及公司代小股东承担部分担保义务的情况,公司采取了让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再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3,545,601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90,550.1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80,067.13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331.4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2,431.1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1,17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1,762.5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13.6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0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 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东莞港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东莞港怡亚通向东莞港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笔借款由东莞港供应链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公司作为东莞港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东莞港怡亚通的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9%比例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5UMG65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练泽开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01月15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立路1号2栋304室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黄金、白银、K金、铂金、钯金、钻石、珠宝首饰的购销;汽车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项目及其他限制项目);自有物业租赁;化肥购销;铁矿石及镍矿石购销;饲料添加剂及煤炭的购销;铜精矿购销;燃料油、沥青、页岩油的批发;天然气的购销;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文档及档案寄存、保管、数字化、咨询、评估、鉴定、整理;智能档案库房系统集成,产业规划、产业咨询;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
■
实际控制人: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莞港怡亚通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东莞港怡亚通融资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为东莞港怡亚通的借款事项承担同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担保公平、对等。东莞港怡亚通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少。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关联担保的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涉及公司代小股东承担部分担保义务的情况,公司采取了让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再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3,545,601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90,550.1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80,067.13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331.4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2,431.1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1,17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1,762.5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13.6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0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 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唐山文旅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唐山文旅投怡亚通向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借款事项由唐山文旅投怡亚通的第一大股东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唐山文旅投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唐山文旅投怡亚通的股权比例向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5.745%比例的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7.45万元的担保额度,含唐山文旅投怡亚通小股东唐山文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2.745%的反担保义务),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唐山文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唐山文旅投怡亚通2.745%的股权以质押方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2.745%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3MA0ELG1W6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超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年03月10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唐山金融中心1号楼5层501-1号、509号、510号、511号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大数据资源服务;计算机的技术开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网上及实体店销售;室内装饰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汽车、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药品、医疗器械、食用农产品、通讯终端设备、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化妆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除文物)、五金产品、炉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钢材及压延产品、建材、水性涂料、保温材料、陶瓷制品、灯具、门窗、水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通用及专用设备、消防器材、厨房用品、耐火材料、冶金助剂、电气设备、食品、医疗用品、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电梯及配件、空调设备、金属矿产品(不含稀土、贵金属)、非金属矿产品、焦炭(不存储)、船舶燃料油(危险品除外)、工业燃料油(危险化学品除外)、化肥、饲料、饲料添加剂、煤炭(不存储)、天然气供应、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审批的除外)、贸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装卸搬运、货物运输代理;汽车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无船承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情况:
■
实际控制人: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唐山文旅投怡亚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唐山文旅投怡亚通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唐山文旅投怡亚通融资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为唐山文旅投怡亚通的借款事项承担同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担保公平、对等。唐山文旅投怡亚通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少。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关联担保的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涉及公司代小股东承担部分担保义务的情况,公司采取了让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再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3,545,601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90,550.1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80,067.13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331.4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2,431.1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1,17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1,762.5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13.6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0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 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港区支行申请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兴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河南兴港怡亚通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港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借款事项由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河南兴港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河南兴港怡亚通的股权比例向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49%比例的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47QEJU7C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兴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21日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GB号楼1204-1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报关、报验代理;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家用电器、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的安装及维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信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物流方案设计,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批发与零售:仓储物流设备、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化肥、铁矿石及镍矿石、工业煤炭(不含散煤)、铜精矿、钢材、天然气、保健食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劳保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股东及持股情况:
■
实际控制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河南兴港怡亚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河南兴港怡亚通融资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为河南兴港怡亚通的借款事项承担同比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义务,担保公平、对等。河南兴港怡亚通目前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少。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基于参股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是公司作为其股东所应履行的正常职责,体现了公司对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参股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关联担保的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涉及公司代小股东承担部分担保义务的情况,公司采取了让小股东向公司提供再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将相关担保事项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3,545,601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90,550.1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80,067.13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331.48%,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2,431.16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1,173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1,762.50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97,344.94万元的13.69%。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0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6月9日(周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9日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市大鸿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鑫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通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乡市怡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省一马食品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未来路支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东莞港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港区支行申请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1-1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内容。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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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1年6月4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夏镔、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邮箱地址: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4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6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简称:怡亚通 证券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21-10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24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广西东融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东融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广西东融怡亚通向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达成一致意向。公司作为广西东融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广西东融怡亚通的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9%比例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15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东莞港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东莞港怡亚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东莞港怡亚通向东莞港供应链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笔借款由东莞港供应链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公司作为东莞港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东莞港怡亚通的股权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其提供49%比例的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唐山文旅投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唐山文旅投怡亚通”)股东协商,对唐山文旅投怡亚通向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借款事项由唐山文旅投怡亚通的第一大股东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唐山文旅投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唐山文旅投怡亚通的股权比例向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45.745%比例的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7.45万元的担保额度,含唐山文旅投怡亚通小股东唐山文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2.745%的反担保义务),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在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期间,唐山文怡供应链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将其所持有的唐山文旅投怡亚通2.745%的股权以质押方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措施,且将其对应2.745%股权的表决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转让给公司享有。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港区支行申请借款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参股公司河南兴港怡亚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兴港怡亚通”)股东协商,对河南兴港怡亚通向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港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向。该借款事项由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公司作为河南兴港怡亚通股东,按照公司持有河南兴港怡亚通的股权比例向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提供49%比例的反担保(即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