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证券代码:603330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一年五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本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初步拟定为106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4人。董事会有权根据前述参加对象的出资认购情况适当调整并确定最终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人数。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上海天洋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197.95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16980.91万股的1.17%。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23.00元/股。
7、为提高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积极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哲龙先生为本次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提供保本保障。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所有股票变现扣除存续期内发生的全部费用后,可分配给员工的最终金额若低于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本金,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8、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二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最长锁定期为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9、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且已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0、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董事、股东的,相关董事、股东及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本持股计划参与人员中包含实控人亲属及一致行动人,也应当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明确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1、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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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员工。
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总人数初步拟定为106人。
持有人所获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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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实际参加人员及各自持有份额可能根据出资认缴情况而有所调整。
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若参加对象未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则视为其自动放弃相应份额的认购权利。董事会可以:(1)调整本员工计划规模及实际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数量;或(2)不调整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而将该部分权益份额直接授予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如暂未有其他适合的授予对象的,则可将该部分权益份额留作预留份额,由公司员工张建洪先生代为持有,并授权管理委员会在有效期内授予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实际授予前,张建洪先生不享有该部分份额对应的权益)。
(三)参加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参加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参加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
(一)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197.95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16980.91万股的1.17%。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已获得的股份)。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上海天洋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作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并于2021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2)。2021年4月2日,公司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已达到回购金额上限,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截至2021年4月2日,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979,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回购最高价格30.8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7.95元/股,回购均价30.1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9,726,235.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和定价依据
1、购买价格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价格为23.00元/股。
2、定价依据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从而充分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较低的激励成本实现对该部分核心员工的激励,可以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真正提升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效地统一激励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从而推动激励目标得到可靠的实现。
在参考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同时兼顾本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人员合理的激励作用的目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账户股票的价格23.00元/股。从激励性的角度来看,该定价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且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缴纳的实际出资为准。
本次员工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金额以参加对象实际出资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加对象申报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
为提高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积极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哲龙先生为本次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提供保本保障。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时,所有股票变现扣除存续期内发生的全部费用后,可分配给员工的最终金额若低于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本金,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一)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批解锁,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
2、公司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各批次解锁以达到下述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解锁条件,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的,则所有持有人相应批次的权益分额不得解锁,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取消所有持有人相应批次的权益分额并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
第一批次解锁: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第二批次解锁: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17.5%。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计算依据。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除对公司业绩进行考核外,本员工持股计划还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权益份额数量。持有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对应不同的解锁比例,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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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则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取消该等持有人所持有的相应权益份额,并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管理委员会有权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公司法定高管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体现了员工持股计划的长期性,同时建立了严格的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防止短期利益,将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紧密地捆绑在一起。
5、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六、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股东权利的情况及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代表全体持有人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的安排,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等的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持有公司任何债券,不参与公司债券兑息等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交易相关提案时应进行回避表决。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1、存续期内,除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规则、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情形外,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不得用于抵押、质押、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3、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持有人所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处置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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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将收回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公司法定高管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4、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5、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6、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分配,待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持有人会议决定是否进行分配。
7、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持有人会议决定是否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8、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若存在未分配权益份额,则出售未分配权益份额(包括该部分股份因参与送转、配股等事宜而新增的股份)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9、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方,负责开立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等具体工作。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有人会议
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1、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4)审议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6)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
(7)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8)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2、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3、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4、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超过50%(不含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5、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
(二)管理委员会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动时,由全体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2、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开立并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薄记建档、变更和继承登记;
(8)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9)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0)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2)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
7、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8、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9、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10、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11、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公司于2021年6月底将标的股票197.95万股授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标的股票。经预测算,假设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时最近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27.40元/股作为参照,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870.98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锁比例分摊,则预计2021年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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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或下属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下属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下属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三)公司的权利
1、若持有人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漏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公司可取消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其对应的份额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转让。
2、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本计划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公司的义务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相关法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开立及注销相关账户等。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本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21-052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6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1日
至2021年6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文件已按照规定和要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哲龙、李明健、朴艺峰、朴艺红、李顺玉、李铁山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类别:A股股东。
2、登记时间: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9:30-16:30
3、登记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4、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介绍信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商小路
联系电话:021-69122665
传真号码:021-69122663
电子邮箱:shangxiaolu@hotmelt.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21-047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上午1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决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的《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并通过《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21-048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下午14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哲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了《关于2021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子公司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220,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亿贰仟万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在单笔金额并且总额度不超过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订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已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事宜进行了讨论并表决,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董事李铁山、张利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李明健、朴艺峰、朴艺红为董事李哲龙的近亲属,因此董事李哲龙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哲龙、李铁山、张利文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董事李铁山、张利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李明健、朴艺峰、朴艺红为董事李哲龙的近亲属,因此董事李哲龙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哲龙、李铁山、张利文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董事李铁山、张利文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李明健、朴艺峰、朴艺红为董事李哲龙的近亲属,因此董事李哲龙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哲龙、李铁山、张利文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21-050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子公司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法瑞”)、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220,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亿贰仟万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5号),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929,124股,每股发行价为22.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6,999,774.64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1,886,792.45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1,132,075.47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用127,358.4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3,853,548.23元,并存放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184号)进行了审验。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子公司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2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2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得质押。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5、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并负责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信息披露:公司将及时披露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买入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德法瑞、南通天洋使用不超过220,000,00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子公司德法瑞、南通天洋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220,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亿贰仟万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22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子公司德法瑞、南通天洋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22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22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21-053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惠平路50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监副总经理李铁山先生、独立董事黄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郑晓燕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商小路先生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李哲龙先生、秦嘉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获通过。
2、 议案8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李哲龙、朴艺峰、李明健、李顺玉、朴艺红均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该议案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巫甜甜、王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上海天洋 公告编号:2021-049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 年5月21日下午16点3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现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晓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子公司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220,000,000元(大写金额:贰亿贰仟万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订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