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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1-03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八条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5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应有9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习焯程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习焯程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习焯程,男,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2021-035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习焯程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同意聘任习焯程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习焯程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

  

  附: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习焯程,男,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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