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ST鼎龙 公告编号:2021-034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3号鼎龙希尔顿花园酒店一楼花园厅。
5、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5名,代表股份总数397,769,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6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总数249,953,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3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2名,代表股份总数147,816,0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2281%。
6、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龙学勤先生主持,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议案1.00《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97,769,5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045,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议案2.00《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97,769,5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045,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3.00《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97,769,5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045,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4.00《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97,769,5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045,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5.00《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97,769,5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045,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6.00《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97,769,5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6,045,4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阳光时代(广州)律师事务所张建来律师、黎小露律师等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阳光时代(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ST鼎龙 公告编号:2021-033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5月24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1年5月25日开市起恢复交易。
2、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1年5月25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鼎龙”变更为“鼎龙文化”;股票代码不变,仍为 002502;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鼎龙文化”变更为“*ST 鼎龙”,公司股票代码仍为“002502”,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公司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410056号),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4,625,128.2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545,116.6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155,942.31元,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18,182,253.27元。
经核查,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的情形。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2021年4月2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申请撤销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批准情况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24日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1年5月25日开市起恢复交易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鼎龙”变更为“鼎龙文化”;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502”;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变更为10%。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