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燃油”或“公司”)股东沈慧琴持有公司股份20,794,000 股,占公司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4.99%;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股东沈慧琴在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已减持公司股份共计3,915,900股,减持数量占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94%。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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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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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4月21日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因此公司股份总数由416,532,402股减少为402,443,494股,故沈慧琴当前持股比例为4.19%。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