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
2021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21〕第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1年5月9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
公司已于2021年5月22日披露了对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重组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订,现对重组报告书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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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