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5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2021年5月9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美的控股有限公司提议增加《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新增临时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大楼B501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方洪波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94名,代表股份3,696,487,0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3.444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047,686,07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31,190,961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6,916,495,109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8名,代表股份2,578,437,7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279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386名,代表股份1,118,049,361股,占公司股份的16.165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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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项至第11项以及第18项、第20项、第22项和第2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
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中的一致行动人。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兴、李雪莹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6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于2021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首次公开披露了《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布前6个月内(即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4月2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登记在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已于《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披露的同时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2、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以及核查对象本人进行了查询和确认,中国结算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2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记录,除此之外,其他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
经公司核查,上述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并不属于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上述人员发生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时并不知悉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公司自查,在《公司第八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7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美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控股”)一致行动人何享健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不低于8亿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拟增持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将基于对公司股价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价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本增持计划公司已在《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中进行相关披露(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2021年5月2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美的控股通知,美的控股一致行动人何享健先生拟自2021年5月20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何享健先生。
2、截至本公告日,美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9,178,7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78%。何享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596,8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5%。
3、除本次增持计划外,美的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4、美的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的原因: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的金额: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价格:不设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5月20日起的6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增持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6、资金来源:增持人的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何享健先生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何享健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债权人通知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议案已经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5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使用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进行回购。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5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5,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1%;按回购金额下限2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5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3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占本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的数量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1年5月22日至2021年7月7日,每日9:3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 6 号美的总部大楼
联系人:犹明阳
邮政编码:528311
联系电话:0757-26637438
传真号码:0757-26605456
3、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