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5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文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同意公司注销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共计1,072.32万份,涉及激励对象共计345名;同意注销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共计72.27万份,涉及激励对象共计43名。
关联董事刘占理先生、夏春亮先生、邓艳女士回避表决。
《关于注销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2021年5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1年5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21年5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定,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拟对《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2;修改后的《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详见2021年5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建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保证总经理在公司经营和管理工作下,根据董事会授权正确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公司拟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3;修改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2021年5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2021年5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附件1: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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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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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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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5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雷湘先生主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公司拟对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首次及预留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首次及预留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5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实施情况简述
1、2017年2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实意见。
2、2017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3、2017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首次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4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86万股,授予价格为3.47元/股,向46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595.20万份,行权价格为6.94元/份,授予日为2017年5月16日。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7年5月25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为沃尔JCL3,期权代码为037736。
5、2018年3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拟定了《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123名调整为118名,以2018年5月15日为授予日,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400万份,行权价格为5.56元/份;并于当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公司调整后的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8年5月24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为沃尔JLC4,期权代码为037772。
8、2018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及《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4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病亡故,对应的首次股票期权共计368.4万份予以注销,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464名调整为418名,公司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3,595.2万份调整为3,226.8万份;由于14名激励对象2017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进而未达到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由418名调整为404名,对应第一个行权期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27.36万份予以注销,可行权的首次股票期权数量由968.04万份调整为940.68万份。经对第一个行权期因2017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的14名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后,公司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3,226.80万份调整为3,199.44万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8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完成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根据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56元/份调整为5.54元/份。
10、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的议案》及《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同意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418名调整为392名,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1,994,400份调整为12,110,400份,行权价格为6.92元/份;同意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18名调整为113名,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000,000份调整为1,924,900份,行权价格为5.54元/份。
11、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35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对应的首次股票期权共计111.84万份予以注销,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392名调整为357名,公司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由1,211.04万份调整为1,099.20万份,行权价格由6.92元/份调整为6.90元/份;由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中12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对应的预留股票期权共计17.71万份将予以注销,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13名调整为101名,公司已授予但未行权的预留股票期权总数由192.49万份调整为174.78万份,行权价格由5.54元/份调整为5.52元/份。
12、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根据《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事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共计357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099.20万份;符合行权条件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共计101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74.78万份。
13、2021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357名调整为345名,公司已授予但未行权的首次股票期权总数由1,099.20万份调整为1,072.32万份,行权价由6.90元/份调整为6.87元/份。公司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01名调整为97名,公司已授予但未行权的预留股票期权总数由174.78万份调整为169.42万份,行权价由5.52元/份调整为5.49元/份。
14、截至2021年5月6日,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取集中行权方式,已行权的激励对象为54名,行权数量为971,500份,本次行权股票已于2021年5月7日上市流通。
15、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同意公司注销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共计1,072.32万份,涉及激励对象共计345名;同意注销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共计72.27万份,涉及激励对象共计43名。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的注销情况
根据《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如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截至2021年5月15日,公司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部分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行权,公司拟对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所持的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共有345名激励对象未行权,所持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072.32万份。
2、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共有43名激励对象未行权,所持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72.27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注销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注销审议流程合法、合规,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公司拟对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首次及预留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首次及预留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董事会就办理本次注销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和预留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介绍
截至2021年5月6日,公司已完成了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登记工作,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了相关手续。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人数为54人,行权数量为971,500份。本次行权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相应增加971,5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258,927,062股变更为1,259,898,562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对应的条款进行修订,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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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
(1)截至2021年6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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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6月8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邱 微、李文雅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传真:0755-28299020,电子邮箱:fz@woer.com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邮编:518118。
5、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30”;投票简称为“沃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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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 “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邱丽敏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计划实施情况概述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尔核材”)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邱丽敏女士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1,650万股公司股票给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7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178号私募基金”),并与178号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该私募基金由邱丽敏女士及其儿子周诚智先生共同100%持有。本次股份变动系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021年5月21日,公司收到了持股5%以上股东邱丽敏女士发来的《转让计划进展的告知函》,邱丽敏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20日期间转让公司股票10,710,200股给178号私募基金。本次转让完毕后,邱丽敏女士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转让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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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份转让前后邱丽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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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致行动人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邱丽敏
乙方: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17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一致行动的原则
1.1 乙方为甲方的一致行动人,并同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决策机制上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
1.2 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案,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乙方应以甲方的意见为一致意见。
2、一致行动的具体约定
2.1 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若乙方行使对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投票权等,均以甲方的意见作为最终意见,并放弃作出与甲方的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权利。
2.2 甲乙双方持股合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一致行动人的承诺与保证
3.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署与本协议书内容相同、相似、相矛盾的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谋求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3.2 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或者撤销本协议书项下所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本协议书所述各项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甲乙双方另行作出书面协议予以修改或取得对方的豁免或放弃的。
3.3 甲乙双方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的变化,不影响本协议的约定。
4、一致行动的有效期限
本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若乙方客户提前赎回私募基金全部份额的,自赎回之日起本一致行动协议自动失效。此外,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5、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相关说明
1、邱丽敏女士本次股份转让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计划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178号私募基金通过本计划受让的沃尔核材股票将与邱丽敏女士的持股合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4、本次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本次股份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宏晖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宏晖女士、财务总监马葵女士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5,300股及135,100股。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收到董事、总经理王宏晖女士发来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21年5月21日,王宏晖女士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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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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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宏晖女士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适用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2、王宏晖女士的减持方式、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并已完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王宏晖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