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5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1-25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严圣军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0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公司股份总数2,523,777,297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674,192,2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71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580,427,5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9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3,764,7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1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51,709,6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4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24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9,467,6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01%。

  3、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本 次会议。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部分董事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74,014,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531,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6%;反对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弃权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9%。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74,014,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531,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6%;反对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弃权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9%。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674,014,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531,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6%;反对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弃权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9%。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74,014,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531,5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6%;反对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弃权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9%。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4,139,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2%;反对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657,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反对5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4,066,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584,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7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9%。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3,504,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0%;反对6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022,1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05%;反对6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3,452,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2%;反对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969,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89%;反对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4,192,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1,709,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静、毕艳苹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