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57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虎先生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人(其中2名股东授权同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代表股份2,011,693,8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00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人(其中2名股东授权同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代表股份2,011,614,0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97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7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1,652,9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0,6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90%;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0%;弃权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61%。
2.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1,652,9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0,6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90%;反对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0%;弃权3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61%。
3.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1,652,9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4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0,6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90%;反对4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59%;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1,652,9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4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0,6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90%;反对4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459%;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11,643,9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4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01,6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17%;反对4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9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6%。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三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敏、吴俊洋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敏
4.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58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5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公司董事朱虹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长赵虎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李亮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副董事长廖述新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赵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由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虹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补充协议》的议案
2020年10月30日,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2021年4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其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100%股权转让至公司,湖北公司过户事宜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交易限额有较大影响,公司拟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补充协议》,对原《金融服务协议》中涉及存、贷款关联交易限额进行重新约定。
由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虹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金融服务补充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会议同意修订《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会议同意修订《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5.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兑现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管人员年薪确定办法,经测算公司高管正职人员2020年度基本年薪标准为31.17万元,绩效年薪标准为71.11万元,合计为102.28万元/人;副职人员基本年薪标准为24.94万元、平均绩效年薪标准为58.08万元,合计为83.02万元/人(高管副职人员个人绩效年薪具体金额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挂钩计算,其最高标准不超过正职标准的90%)兑现公司高管人员2020年度薪酬。
因公司董事长赵虎以公司党委书记身份在公司领取报酬,董事袁光福以公司总经理身份在公司领取报酬,董事朱虹以公司总会计师身份在公司领取报酬,此议案涉及上述三人个人利益,为保证决策的公平性,上述三人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1年6月8日(星期二)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1-059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5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公司监事龙凤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职工监事罗丹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立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金融服务补充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60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此项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公司将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补充协议》,该协议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并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的年初预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财务)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于2021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2021-021)。2021年,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能财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10亿元,存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幅度之内,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预计国能财务对公司的授信为22亿元,公司向国能财务的实际贷款额度不超过22亿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不超过4,500万元。
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国能财务的关联存款每日最高存款额未超过年初预计限额10亿元,向国能财务的实际贷款额度未超过年初预计额22亿元,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未超过4,500万元的年初预计额。
(二)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情况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同意,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将其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100%股权转让至公司,湖北公司股权过户事宜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预计将影响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额度,具体调整如下:
湖北公司2020年在国能财务日存款最高余额为5.4亿元,贷款余额为2亿元;同时考虑公司随州、荆州项目在投产运营后,预计将增加日存款余额4亿元左右。2021年,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国能财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将由10亿元调整至20亿元,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基准利率执行;鉴于公司资产重组完成后,在金融市场融资能力有所增强,国能财务2021年对公司的授信不做调整,仍为22亿元,公司向国能财务的实际贷款额度不超过22亿元,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累计应付关联贷款利息额不超过4,500万元。
(三)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参加会议的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虹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 关联方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4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7476R
法定代表人:刘春峰
注册资本:125亿元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
主要业务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等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4)有价证券投资;(15)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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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财务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末,国能财务总资产10,562,470.96万元,净资产2,247,106.62万元,营业总收入354,733.14万元,净利润102,016.2万元。
3. 关联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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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国能财务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上图所示,公司与国能财务均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4. 履约能力分析
国能财务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核实,国能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证监会相关法规要求。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在国能财务的存款利率按照国能财务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该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浮动幅度之内,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执行的存款利率。公司与国能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授信额度下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该授信额度,需单独进行授信评审,担保方式及贷款利率视评审情况确定。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能财务签订《金融服务补充协议》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金融服务补充协议》)。
五、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在适当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在国能财务存、贷款的风险情况进行了评估,每半年公布一次《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司认为:“截至2020年12月,国能财务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6〕第8号)规定经营,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目前未发现国能财务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国能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能财务前身为神华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国能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0.6亿元。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年初预计,相关预计情况详见2021年2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021、022。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公司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上述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5. 国能财务营业执照;
6. 国能财务金融许可证。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1-061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6月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6月8日(星期二)下午2:50;
(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1年6月8日上午9:15~下午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3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审议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2021年存、贷款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060)。
2. 关于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补充协议》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和刊登在在巨潮资讯网上的《金融服务补充协议》。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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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登记日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6月7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黎;电话:027-88717137;传真:027-88717134;电子邮箱:12034009@chnenergy.com.cn。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66,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 委托人名称: ,
持股性质: ,数量: ,
2.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3. 对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
5.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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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1-062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2021年5月18日、19日、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情况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 经本公司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 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及控股股东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或控股股东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关于请予核查股票异动信息的请示;
2. 关于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有关问题的函。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