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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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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3)主要财务数据

  三航材料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审计:

  单位:万元

  ■

  除以上企业外,发行人无其他参股企业或分公司。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

  注:

  1、严建亚持有鹏辉投资80.15%的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严建亚之配偶范代娣持有三森投资83.33%的股权,严建亚担任三森投资执行董事。因此严建亚与鹏辉投资、三森投资为一致行动关系。

  2、温氏投资为横琴齐创的基金管理人。同时,温氏投资的董事黄松德,董事长、经理梅锦方均分别持有横琴齐创14.29%的出资份额。温氏投资与横琴齐创为一致行动人。

  (一)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也不存在控股股东。

  根据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公司章程中设定的相关公司治理及表决机制、董事会成员的构成情况,公司的经营方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系由全体股东及/或各股东提名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选举的董事或职工代表董事经充分讨论后作出决议确定;无任何一方股东能够基于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或其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中的席位单独决定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审议事项。

  1、公司股权结构分散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结构分散,控制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航投资、温氏投资(含横琴齐创)、西投控股、严建亚(含鹏辉投资、三森投资)控制发行人股份比例分别为12.11%、8.68%、6.05%、19.88%,无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控制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股份,无单一股东可以基于其所持表决权股份对公司决策形成实质性控制。

  2、公司单一股东无法控制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四名,职工代表董事两名,其余五名董事分别由西航投资提名两名,西投控股提名一名,鹏辉投资提名一名,三森投资提名一名。不存在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提名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据多数的情形,也未存在单一股东通过章程、协议或其他安排取得控制董事会或管理层权利的情形。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于需要公司董事会决策的事项,需要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过半数董事同意方能通过,基于此,任何一名股东提名的董事均不能单独决定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结果,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通过其提名的董事控制公司的董事会。

  3、控制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均签订了《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

  控制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均签订了《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除本募集说明书公开披露的股东间存在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外,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且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也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公司控制权。

  综上所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控制5%以上股份股东基本情况

  1、西航投资

  西航投资持有发行人6,00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12.11%,其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西航投资的出资人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

  西航投资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西航投资对外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温氏投资

  温氏投资持有发行人4,107.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8.29%,其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温氏投资的出资人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温氏投资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温氏投资对外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鹏辉投资

  鹏辉投资持有发行人4,00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8.07%,其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鹏辉投资的出资人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陈骏德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于2015年5月从公司离职,张关印2011年5月至2017年2月在公司质量保证部任副部长,2017年2月因病从公司离职。陈恩亭2010年11月至2017年8月担任公司副总工程师,2017年8月因病离职。

  鹏辉投资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鹏辉投资不存在对外控制的企业。

  4、三森投资

  三森投资持有发行人3,85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7.77%,其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三森投资的出资人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三森投资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西安三森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控制的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5、西投控股

  西投控股持有发行人3,00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6.05%,其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西投控股的出资人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

  西投控股最近一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西投控股对外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6、严建亚自然人严建亚直接持有公司2,00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4.04%。同时,严建亚通过鹏辉投资控制公司8.07%股份,严建亚之妻范代娣通过三森投资控制发行人7.77%的股份。严建亚合计控制公司19.88%股份。

  严建亚,男,1966年出生,5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61010319660907****。1988年于西北大学化工系获学士学位。曾任西安翔宇航空(集团)常务副总经理,西航投资总经理,三角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西安巨子生物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巨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安自在云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西安科肤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三森投资执行董事,西安英特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西工大佳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安盈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鹏辉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陕西巨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西安智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西安巨子二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西安巨子一期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陕西巨子特医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博淼睿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陕西信泰航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4月至2013年5月任三角有限董事、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15年9月任三角有限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三角防务董事长,任期至2021年9月。

  (三)控制发行人5%以上股份股东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控制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质押情况如下:

  ■

  除了上述情况外,控制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股票不存在质押情况。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非经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财务数据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募集说明书所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报告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9001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0]00723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1]00739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述财务报告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

  二、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与关键审计事项

  (一)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标准为超过报告期内各期利润总额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二)关键审计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就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的关键审计事项说明如下: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就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的关键审计事项说明如下: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其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就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的关键审计事项说明如下:

  ■

  三、报告期财务会计信息

  (一)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20年所有者权益变动

  单位:万元

  ■

  (2)2019年所有者权益变动

  单位:万元

  ■

  (3)2018年所有者权益变动单位:万元

  ■

  (二)报告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20年所有者权益变动

  单位:万元

  ■

  (2)2019年所有者权益变动单位:万元

  ■

  (3)2018年所有者权益变动

  单位:万元

  ■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相关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合并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1、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截至2020年末,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

  ■

  2、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自报告期期初,公司将全资子公司西安三角航空机械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西安三航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3日,2020年第三季度起将西安三航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五、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总资产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

  (8)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

  (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净利息支出)/净利息支出,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净利息支出均为负,利息保障倍数不适用。

  (二)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注: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

  ■

  其中,P分别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三)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修订)》(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要求编制了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六、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1、2018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2019年度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拆分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调整利润表项目等。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2020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收客户合同款项中不含税金的部分重分类为合同负债,将已收取合同款项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的变更。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2020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016),经事后核查发现由于财务人员工作疏忽导致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子公司往来款项抵销方向录反,导致应收账款披露错误。2020年5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对该事项进行更正。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主要影响项目列示如下:

  (1)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

  (2)对利润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利润表无影响。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披露《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62),经事后核查发现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主营业务分析”部分产品归类有误,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5.应付票据”部分应付票据明细录反,导致披露事项存在差错。2020年9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对该事项进行更正。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主要影响项目列示如下:

  (1)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资产负债表无影响,仅对应付票据项下的分类数据有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2)对利润表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利润表无影响,仅对营业成本项下的分类数据有影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除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七、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72,233.93万元、226,412.59万元和259,483.35万元。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存货;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逐年增长,占资产总额的比重逐年上升,分别为63.89%、71.85%和70.89%,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增长,主要是因流动资产逐年增长所致。

  1、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

  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报告期内各期末,该五项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比重为99.29%、9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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