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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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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1-062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增设在北京,保留南充办公地址,同时为了方便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公司增设了联系电话、投资者邮箱,对公司原有邮箱进行了变更,现将变更前后的信息公告如下:

  变更前

  办公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九号仁和广场写字楼1204号

  邮政编码:637000

  联系电话:0817-2619999

  传真号码:0817-2619999

  公司邮箱:scjymy@vip.sina.com

  变更后

  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水仙东路20号

  邮政编码:101117

  联系电话:010-80880688-8288

  南充办公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九号仁和广场写字楼1204号

  邮政编码:637000

  联系电话:0817-2619999

  传真号码:0817-2619999

  公司及投资者邮箱:ir@belg.com.cn

  除上述变动外,公司的注册地址、联系人等其他信息保持不变,变更后的联系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若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1-063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清环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匡志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清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清热力”)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北清热力增加人民币15,000万元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北清热力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5,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公司仍持有其100%股份。该议案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考虑到棕榈油期货长期与混合油脂的价格稳定相关性,以及该期货品种流动性,公司认为可以在原套期保值品种基础上增加棕榈油期货为套期保值品种。该议案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1-064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北清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清热力”)增加人民币15,000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北清热力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清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00MA63FMX02U;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谢欣;

  成立日期:2020年09月16日;

  营业期限:2020年09月16日至长期;

  住所:南充市嘉陵区文峰大道南充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7楼717号;

  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供暖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本次增资为对全资子公司增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后,公司仍持有上述全资子公司100%股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四、前期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其它投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期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其它投资情况详见下表:

  ■

  注:公司持有北控十方(湖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65%股权,将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1-065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菜籽油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考虑到棕榈油期货长期与混合油脂的价格稳定相关性,以及品种流动性,公司拟在原套期保值品种基础上增加棕榈油期货。调整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的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会产生混合油脂产品,需要开展油脂贸易业务,为规避混合油脂销售价格下跌风险,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是一个成熟的、规模的企业必不可少的操作。在商品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油脂类期货与公司混合油脂销售价格相关性较强。公司开展油脂类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规避或减少因混合油脂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混合油脂价格变动对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提升整体抵御风险能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二、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在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脂类期货品种,具体为棕榈油、菜籽油品种。

  2、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3月21日。

  3、期货资金额度:套期保值的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最高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可循环使用。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1、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作为开展油脂类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保密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制度。

  2、公司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策略执行审核和财务独立控制垂直管理模式,避免越权处置,最大程度保证财务监督管理的独立性。

  3、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计划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四、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从事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和防范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价格变动幅度不同,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头寸的损失。

  2、资金风险:行情急剧变化时,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严格按照制定的套期保值方案执行,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期货现货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

  3、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对相关的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能够满足实际运作和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加强对业务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和程序的评价和适时监督,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确保相关业务的规范开展。

  4、严格执行期货业务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合规合法操作,通过严格审核与期货公司的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

  5、设置符合交易需求的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以最大程度保障交易的正常开展。

  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油脂类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或减少公司混合油脂销售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混合油脂价格变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和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此次调整商品期货,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因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影响的能力,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建立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本次套期保值业务履行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商品期货,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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