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1-042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副总裁周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33,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公司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曾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周鹏、曾飞先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83,280股、69,400股,均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股东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752,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注:周鹏先生持有的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授予、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取得以及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曾飞先生持股有的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授予、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减持主体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
注:上述减持比例以股东分别减持时公司当时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1-043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达制造”)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43,719,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61%,为公司第二大股东。2021年5月18日,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143,719,502股及孳息(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轮候冻结1轮,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61%。
2021年5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518-1号)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协助轮候冻结通知书》((2021)京03执保252号),获悉公司股东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1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1、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情况
■
本次司法轮候冻结包括公司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等产生的孳息,轮候冻结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相关股份司法冻结、司法轮候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24日、2020年4月16日、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16日、2020年5月19日、2020年5月30日、2020年6月12日、2020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关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2020-031、2020-050、2020-051、2020-052、2020-067、2020-096)。
二、新华联控股相关说明
据了解,本次申请冻结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新华联控股分别于2018年1月、2018年7月将科达制造合计143,719,502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 7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补充质押股份的公告》。因上述业务提前到期,新华联控股未按约定还款,浙商银行由此提起诉讼,并申请对新华联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冻结。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新华联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新华联控股未参与公司的管理经营,如果上述股份被强制过户,将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治理稳定性等。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