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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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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公司2020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以下简称“权益分派”)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3,12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26,240,000股。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按照“现金分红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转增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6,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6,24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52,48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1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21年5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5月27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252,480,000股摊薄计算,2020年年度,每股收益为0.89元。

  九、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瞿磊先生、股东深圳市智能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云智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持价格承诺的相关内容将调整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18.155元/股。

  2.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内容(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2.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5.6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56.4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均为32.57元/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时,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具体如下:

  (1)数量调整方法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调整为564.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将调整为451.2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将调整为112.8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调整为16.035元/股。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后,公司需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另行召开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事项进行审议,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为准。

  十、有关咨询办法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秦操、梁芳

  咨询电话:0755-83849249

  传真号码:0755-83849210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1601

  十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权益分派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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