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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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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1-L051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10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培公大道201号(鑫港国际商贸城)C4-1幢二楼会议室。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秦丽华女士

  因公司董事长纪晓文先生出差外地,根据《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秦丽华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188,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7664%。

  其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14,1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04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028,8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209%。

  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6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3,114,23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1.7695%。

  (九)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邵恒宇律师、彭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下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18,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2%;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4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90%;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18,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2%;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4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90%;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18,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2%;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4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90%;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18,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2%;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4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90%;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18,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2%;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4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90%;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18,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2%;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4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90%;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18,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2%;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044,1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90%;反对7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5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邵恒宇律师、彭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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