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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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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光电”、“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124号)。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A股初始发行股份数量为268,144.4225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的20.00%。发行人授予东方投行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40,221.6500万股),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308,366.0725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为80,443.3267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3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26.09%。

  根据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0,443.3267万股。因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未向网下进行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160.8958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8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5.88%。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37,540.20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7,761.85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4.12%。

  根据《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主承销商已按本次发行价格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40,221.650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00%。

  根据《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09.50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8,770.15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31,390.7458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57.65%,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2.6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96,532.00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2.35%,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1.30%。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30314621%。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1年5月20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1年5月2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2.65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四舍五入精确至分),网下获配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21年5月20日(T+2日)16:00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40%。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4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5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2021年5月21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网下配售摇号抽签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包括:

  (1)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创新”);

  (2)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3)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上述战略投资者已签署战略投资者认股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1年5月17日(T-1日)公告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及《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2021年5月14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65元/股,本次初始发行规模为710,582.72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规模将扩大至817,170.09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

  依据《业务指引》,本次发行规模超过50亿元,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东证创新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且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东证创新已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2亿元,本次获配股数为5,362.8885万股。

  截至2021年5月13日(T-3日),除一家战略投资者因临时资金周转问题导致无法全额缴款外,其余全部战略投资者均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战略投资者的实际缴款情况进行配售。主承销商将在5月24日(T+4日)之前将战略投资者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包括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多余款项退回。

  根据战略投资者签署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1年5月19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了和辉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和辉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930,64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和辉光电股票。

  三、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业务指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5月18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42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361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其中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个配售对象由于不符合条件,于2021年5月18日被中国证券业协会暂停配售对象资格,最终42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359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有效申购,对应的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198,700,24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结果如下表: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其中零股3,611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四、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21年5月21日(T+3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网下限售账户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1年5月24日(T+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限售账户摇号中签结果。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和网上中签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联系电话:021-23157440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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