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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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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68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公司股东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公司股东佛山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尔奇合伙”)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拟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88,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021年5月19日,公司收到美尔奇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其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44,190股,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占总股本的0.5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其有关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份变动的情况

  1、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21年5月19日,美尔奇合伙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占总股本的0.5%。美尔奇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日,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美尔奇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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