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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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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7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15:00。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中央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13人,代表股份649,774,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27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718,701,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81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713,484,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41%;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5,214,1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323,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839%;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5,214,1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23%。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13,484,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41%;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5,214,1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323,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839%;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5,214,1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23%。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13,484,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41%;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5,214,1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323,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839%;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5,214,1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23%。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713,484,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41%;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5,214,1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323,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839%;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5,214,1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23%。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718,695,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535,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4%;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顺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71,323,2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183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5,214,1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81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323,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83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5,214,1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23%。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713,484,0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40%;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5,214,1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323,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833%;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弃权5,214,1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23%。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13,484,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41%;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5,214,1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1,323,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1839%;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权5,214,1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123%。

  该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戴毅、陈晓璇

  3、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顺洁柔《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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