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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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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畅银”、“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1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0年9月22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06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百川畅银”,股票代码为“300614”。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一定市值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19元/股,发行数量为4,011.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由于本次发行价格未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进行跟投。最终战略配售数量(0股)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200.55万股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调整后的网下发行数量为2,867.9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股数的71.50%;战略配售调整后的网上发行数量为1,143.1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股数的28.50%。根据《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280.28585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802.20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065.7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945.3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8.50%。回拨机制启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183375372%。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5月18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发行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9,422,81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78,495,679.04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30,18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277,390.96

  (二)网下发行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0,657,0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189,837,83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所有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按照比例进行限售处理,限售比例为10%,若不足1股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2,070,741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244%,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1627%。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30,184股,包销金额为277,390.96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比例为0.0753%。

  2021年5月20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之后一起划转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资本市场二部

  联系电话:010-57058347、010-57058348。

  

  发行人: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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